| 来源: |
北京商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05日 10:31 |
作者: |
崔吕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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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 (记者 崔吕萍) 千呼万唤始出来。工行昨日正式对外宣布,本月10日对符合条件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比例进行统一调整。去年10月27日前发放的执行基准利率0.85倍的个人住房贷款,无不良记录借款人可自本月10日起享受0.7倍优惠利率。
按照细则,2008年10月27日前发放的执行基准利率0.85倍的个人住房贷款,如借款人在近两年内没有连续2期(含)以上违约记录、在工行其他贷款无不良记录,均可享受0.7倍的优惠利率。对此工行北分相关人士解释称,客户在3月份还2月份房贷时就可享受到7折优惠。由于实施细则是从2月10日开始的,并非整月,因此2月份的还款利率要分成两段计费,10日以前的利率仍按0.85倍计算,10日以后执行0.7倍利率。调整后享受优惠贷款利率的客户,如在未来还款期间连续违约2期(含)以上,工行将取消其7折优惠利率。
与其他行不同的是,对此次利率调整不采取客户到工行网点逐一申请办理的方式,而是通过计算机系统统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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