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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暂缓存量房贷优惠利率政策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04日 11:30 | 作者:徐思佳
日前有多家媒体报道称,“工商银行表示从2月1日起对存量房贷客户实施七折的利率优惠”。但期限已到,工行目前还未开始执行该优惠利率政策。 据了解,工商银行总行在接受部分媒体询问时表示,因为前期要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调查,需要做大量准备工作,目前实施细则并未出台,何时出台将以公告为准。 此前,其他三大国有银行已经明确了各自的存量房贷利率优惠政策:建行北京分行的具体政策为,去年10月27日前申请贷款、调整前执行基准利率0.85倍和不存在拖欠还贷等行为的客户,可申请利率最低七折优惠;将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贷款房屋抵押登记办理情况、建行产品使用情况和是否为建行优质客户等因素,实行差别化政策。 农行对存量房贷的优惠政策为,贷款人满足贷款在30万元以上、连续90天以上无不良还款记录、此前享受优惠幅度为15%等条件,可以自动享受最高七折的优惠利率。贷款低于30万元的客户,需到贷款经办银行递交书面申请。优惠政策对住房面积无限制。 中国银行北京分行的存量房贷利率优惠政策为,对去年10月27日穴含雪前发放的首套住房贷款,若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0.85倍、借款人还款期间无不良还款记录且调整当日未逾期,借款人可自1月9日起申请办理利率优惠业务。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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