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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行业:新医改方向明确 行业长期增长确定
来源 东北证券研究所 发布时间 2012年03月23日 14:14 作者 周思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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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明确了2012-2015年医改的目标、重点和任务。

  未来四年政府投入力度更高。文件明确指出要加大政府投入,“投入力度和强度要高于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到2015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到40元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

  基本药物独家品种值得看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得到扩大,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药,鼓励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药,各地政府可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将非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范围。2012年新版基本药物目录将有增有减,将慢性病和儿童用药纳入目录范围。独家品种和多次集中采购价格已基本稳定且市场供应充足的基药试行国家统一定价。

  药品集中采购和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合理。基本药物的集中采购更加注重药品质量,不再唯低价是取,提出“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质量评价标准和评标办法,既要降低虚高的药价也要避免低价恶性竞争,对已达到国际水平的仿制药,在定价、招标采购方面给予支持”。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将综合考虑企业成本价、中标价和零售价,低价药成本倒挂的局面可能会明显改善。多层次医疗服务体系将加速形成。国务院再次强调要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落实价格、税收、医保定点、土地、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定等方面政策”,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医疗服务业,并首次提出“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左右”的目标。同时还着重提出“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落实税收等相关优惠政策”,以加快形成多层次的需方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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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医改实施方案点评:新医改方向明确,医药行业长期增长确定-1203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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