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信达证券研发中心 |
发布时间: |
2012年03月15日 15:02 |
作者: |
范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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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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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报道,中国商务部13日晚表示,收到美国、欧盟、日本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提出的有关稀土、钨、钼的出口管理措施的磋商请求。条法司负责人表示,中方将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妥善处理有关磋商请求。 3月13日外交部举行例行记者会,外交部发言人就中国稀土出口回答了记者提问。发言人表示中国稀土资源占全球总量36.4%,但承担着全球90%以上的稀土供应;基于保护环境和资源的考虑,为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国政府对稀土的开采、生产和出口各个环节均实施了管理措施,而不仅仅在出口环节,相关措施符合世贸规则。 美国、欧盟针对中国的稀土、钨、钼出口限制诉讼并非一时兴起。近3年的铝土、焦炭等原材料WTO争端就是“投石问路”,意在指向我国的稀缺资源出口限制政策。 我们认为,贸易诉讼可能会持续2年左右,一旦WTO裁定中国稀土出口限制违反规则,中国将被迫放松稀土、钨、钼的出口限制。 未来2年我国的相关行业整合需要加速,企业集中度亟待提高。在WTO框架下,可行的办法是通过环保标准,达到资源节约,避免恶性竞争的目的。 环保标准的严格贯彻必将加大未来稀土开采企业的成本,相关企业的高利润将可能难以持续。 风险因素:WTO裁定中国稀土出口限制违反贸易规则,中国被迫放松稀土、钨、钼的出口限制,相关产品价格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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