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东北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12年01月06日 14:48 |
作者: |
王伟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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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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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国家财政部通知,自2012年1月5日起调整国内原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由原先的40~60美元/桶及以上,调整到55~75美元及以上。具体征收比率及累进率保持不变。 点评:市场对本次调整已经有所预期。经过去年底的资源税改革,油气开采企业的税负有较明显的上升。在勘探开发需要极大投资的大背景下,相关企业的负担过重是不利的。其次,近年来国际原油价格运行区间明显抬高,如维持原先特别收益金的收取方式,对相关企业的冲击较大,也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因此,本次调整可以认为是顺水推舟,既不会削弱政策的执行力,对相关企业也可以提供一个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可谓是双赢。 对于相关公司的影响分析:本次调整将使中国石化和中国石油两公司直接受益,经测算,将分别增加两公司每股收益0.10元和0.14元,约占两公司2012年预期收益的10%和15%。此影响可完全对冲资源税增加的负面效应,还有所盈余。然而,2012年的经济形势变数更大,对两公司的不确定影响增加。因此,暂维持对两公司2012年的业绩预测不变。同时,仍然维持对两公司A股“推荐”的投资评级。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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