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东海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12日 14:04 |
作者: |
陶正傲 |
| 行业评级: |
|
评级变动: |
|
撰写时间: |
|
| |
投资要点 2010年7月9日保监会公布了《关于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如下: 为保护消费者利益、鼓励产品创新,促进人身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我会决定放开传统人身保险预定利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传统人身保险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保险公司对传统人身保险产品进行定价,应当符合一般精算原理。 二、传统人身保险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保单预定利率和法定最高评估利率中的低者。 保险公司在1999年6月10日及以前签发的传统人身保险保单法定最高评估利率为7.5%,1999年6月10日以后签发的传统人身保险保单法定最高评估利率为3.5%。 三、分红保险的预定利率、万能保险的最低保证利率不得高于年复利2.5%。 四、本通知所称传统人身保险是指签发保单时保险费和保单利益确定的人身保险。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上述通知,主要针对传统险(传统型保险产品就是固定预定利率的保险,产品不具备分红功能。这类产品主要包括固定预定利率形式的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养老保险、意外险、疾病保险等,满足投保人对人身保障、个人养老、子女教育、健康、意外等保险需要)。目前保险公司传统险的收入比重较低,主要是以分红险及万能险的收入为主。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
| |
|
| |
|
| |
全景网刊登此文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并谢绝转载!全景网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数据及图表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不作为任何买与卖的建议,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