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海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28日 14:48 |
作者: |
刘金沪 |
| 行业评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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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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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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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此前市场广泛关注的白酒消费从价税从严征收方案终于出台,要点如下: 1、为保全税基,对设立销售公司的白酒生产企业,税务总局制定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对计税价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2、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至70%范围内。。 3、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或下降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累计上涨或下降幅度在20%(含)以上的白酒,税务机关重新核定最低计税价格。 4、本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执行。 点评 除山西汾酒外,主要白酒企业利润均有不同程度影响 目前主要白酒销售公司结算价格均大幅度低于办法限定的真实出厂价60%的下限,按照60%标准征收的话除山西汾酒外,其余主要白酒公司都受到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大致估算下来其中以浓香型白酒厂家影响最大。 考虑到税负和效益较差的低端酒业务或许可以采取50%的因素,实际对净利润的影响要比对利润总额的影响低 厂商可能提价保持利润,行业估值优势依旧存在山西汾酒上月公告称,6月26日起对主打产品十年陈酿老白汾酒系列产品的对外售价上调10%左右,掀开了中高端白酒涨价的序幕。中高端白酒随着宏观经济的复苏已经呈现出触底回升的态势,渠道利润丰厚的茅台早传出提价风声,市场也对其有一定的预期。白酒从价消费税上调对绝大多数厂商的利润挤压明显,相信大多数厂商会在市场接受的前提下逐步提高产品售价以寻求弥补税负水平提高带来的利润损失,但是否会对销量产生影响有待于观察。 而白酒子行业乃至整个食品饮料板块目前对市场的估值倍数都处于历史低位,即使按照整体-10%的影响来看对估值提升的影响有限,整体依旧可以保持在相对较低的倍数水平。而除了消费税从严征收外,白酒子行业已经度过了最艰难的时期,此次出台有些“第二只靴子落地”的味道,因此,我们依旧维持白酒子行业“强于大市”的评级。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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