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东方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16日 14:05 |
作者: |
闫伟;黄国珍;冯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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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保护风险:存在但有限。在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进程中,贸易保护不可避免,其本质是全球背景下的劳资纠纷。对于美国国内而言,不同利益团体对贸易保护的态度不同。代表“劳”方的工会是贸易保护声音最坚定的,而作为“资”方的美国厂商由于其在中国生产基地的利益,在对待贸易争端和摩擦的态度是非常暧昧的。我们认为贸易保护的风险是真实存在的,但不会升级,且影响有限。其一,中国出口企业超过50%都是外商投资企业,出口所得利润的最大受益者并不是中国。再者,虽然在商品贸易领域,美国对中国形成了大量的贸易逆差,但一方面中国向美国消费者提供了廉价的商品,同时中国将顺差累计的外汇储备重新又投资于美国国债市场,拉低了美国债市利率,为美国居民和企业创造了更低的融资成本。这些都决定了美国和中国经济利益既矛盾又统一的一面。 贸易转移效应导致贸易保护对美国国内相关产业就业增长意义有限。以“轮胎特保案”为例,2008年中国出口美国的轮胎单价为38.98美元,加增55%的关税后为60.42美元,高于墨西哥、巴西等国来源的进口轮胎单价但仍低于美国国内68.6美元的平均售价。因此加增关税后,并不会增加美国国内轮胎产业的就业,而仅仅是将之前从中国的进口转移至巴西、墨西哥等国家。 贸易摩擦倾向:从劳动力密集型向资本与技术密集型转移。近年来美欧等发达国家对中国的贸易制裁从传统的劳动力密集型产品向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蔓延,比如化学制品及数据卡等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也被制裁。这有几个原因:其一,中国的产业结构转型使得中国出口产品中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比重大幅提升。比如2002年中国出口额第一的行业为纺织、服装与鞋帽制造业。到了2009年,通信设备、家用视听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成为出口金额第一的行业。其次,中国产业结构升级后与美国国内产业的直接竞争增加。最后,部分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的贸易逆差迅速增长是导致这类产品贸易摩擦增加的直接原因。 贸易保护将更加隐蔽,技术标准成为新型保护措施。全球化背景下,公开的贸易保护措施正日益不被支持。贸易保护(制裁)倾向于向技术标准、知识产权、劳工标准及绿色贸易等新形势转化。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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