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银国际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11日 09:18 |
作者: |
叶丙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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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 叶丙南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从6月1日起,再次上调部分深加工农产品及电子、机械设备的出口退税率。将罐头、果汁等深加工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提高到15%;玉米淀粉、酒精由0提高到5%;合金钢异型材、冷轧不锈钢等由5%提高到9%;箱包、鞋帽、玩具、家具等由13%提高到15%;部分塑料、陶瓷、玻璃制品由11%提高到13%,将剪刀等小五金制品由5%、11%分别提高到9%、13%。同时,家用电器及科技含量较高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也有所提高。 这是我国今年内第3次上调出口退税率,也是自去年8月以来第7次上调。根据我们的粗略计算,此次上调出口退税率将增加退税资金约250亿元。正如我们之前指出的,中国的出口(特别是资本性商品)高度依赖外部需求。出口退税可以给出口企业提供一定支持,但并不能改变外部需求的总体趋势。我们的初步计算显示,2009年1-4月,出口企业的总体有效出口退税率为13%左右,而平均增值退税率为15%左右。由于政府抑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的出口,因此进一步上调出口退税率的空间有限。(原载于: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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