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05日 16:51 |
作者: |
张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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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号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加速文化传媒产业的体制改革和发展进程。 确立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受益明显 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等作为今后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同时建设一批产业基地,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带动相关文化产业的发展。我们认为这种产业基地、以点带面的发展模式,往往需要相关龙头企业的参与和带动,而上市公司往往成为这种发展模式中的主体,受益较明显。重点关注出版发行行业的出版传媒、时代出版,广告、印刷行业的新华传媒和博瑞传播等。 培育骨干龙头企业,推动重点产业的跨区域重组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明确提出通过跨区域、跨行业的联合重组,培育文化产业骨干企业。我们认为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成骨干企业的可能性较大。相关上市公司本身就是相关行业的区域的龙头企业,同时率先完成体制的改革,而且具有推动跨区域、跨行业联合重组的资金实力。产业振兴规划重点推动有线电视网络、电影院线、数字电影院线和出版物发行的跨地区整合。点关注出版传媒、时代出版、广电网络、歌华有线、博瑞传播和新华传媒。 评级未来十二个月内,传媒业评级“有吸引力”。 (原载于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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