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资源拟售奋发、伟星投资及漳州金河地产全部权益,出售代价待定,买方须支付不可退还按金100万港元。
中国环境资源(01130)发布公告称,订立不具法律约束力意向书,拟出售奋发(BVI)、伟星投资及漳州市金河房地产开发全部权益,出售代价待厘定。意向书于截至2010年12月31日前有效。买方须支付不可退还按金100万港元。
奋发(BVI)及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服装制造及零售业务与房地产投资业务。伟星投资拥有厦门奋发(FUN)企业25%股权。漳州市金河房地产开发主要于内地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董事认为,可能出售可令不再进行任何重大业务活动的业务价值变现,而集中资源在内地进一步开发可获利的绿色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