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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还有多少房地产开发导致“水漫马龙”?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 2010年06月29日 08:21 作者 冯海宁
 

  6月25日,云南省马龙县遭特大暴雨袭击导致县城被淹。马龙县居民称大雨前20天一个房地产工程挤占河道,导致此次洪灾。马龙县建设局书记、副局长付华否认了这个说法。他说,这次下雨百年一遇,横山河上游和下游均漫坝,而安厦小区旁的河道原始就那么宽,房地产公司没有阻塞河道。(6月28日《新京报》)

  这个海拔高过2000米的县城何以遭遇严重水灾?多位当地居民称,水漫马龙与房地产开发有关,当地官员否认这种说法。我认为,究竟是居民质疑正确,还是官方否认有理,需要公正调查和科学论证,才能还原事实真相。这场水灾绝对不能以官方否认公众质疑而收场。

  当地居民的质疑不是没有道理。据《昆明日报》报道,有居民表示,河道下游的终泄洪不畅是造成城区水灾的主因,“下游收费站附近的河道原来非常宽,就是因为附近房地产开发把河道垫窄了,河水根本没法排出去。”当地排水公司负责人的说法也印证了居民的质疑:“一方面是短时暴雨,雨量太大;另一个原因就是河道泄洪不畅,水漫过河岸淹没县城。”

  当地官员把水漫马龙的原因单纯归咎于雨量太大,忽略了人祸,明显难以服人。更何况否认水灾与房地产有关的官员是建设部门负责人——在地方财政高度依赖房地产的背景下,在不少地方建设官员与开发商交往甚密的情况下,当地建设官员否认水灾与房地产有关极其正常。

  尽管洪水基本消退,但如果不正确对待此次水灾形成的原因,不排除这个雨季洪水还会再次“光临”马龙的可能。而要想真正防洪减灾,显然每一个与水灾有关的疑点都不能放过。即使房地产开发可给当地财政带来丰厚收入,但是,当房地产开发影响到泄洪,影响到一个县城的存亡、公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时,我们不但要舍弃房地产利益,还要对房地产开发导致重大水灾进行追责。

  在我看来,我们不仅要反思马龙水灾与房地产开发的关系,更要反思全国各地水灾与房地产开发的关系。这是因为,在房地产开发热的影响下,受利益诱惑,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不但将公共水资源周边的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而且以填湖建别墅、“填海造地”等破坏水资源平衡的方式大搞房地产开发;开发商更喜欢开发海景、水景项目,因为这类项目多卖给富人,有暴利可图。

  有一项调查认为,近几年来,海南重要滨海城市和滨海地区,房地产业过度的开发与建设已给海岸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影响和压力。其实,许多地方也面临这种情况。正是因为房地产开发破坏了生态平衡,致使洪水、泥沙进入市区,才导致严重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可惜,我们只看到房地产带来税收和土地出让金,看不到房地产开发对生态的破坏。

  我以为,公众质疑“房地产开发致水漫马龙”需要云南有关方面公正调查,以公正结论来回应公众质疑;而房地产无序开发对整个中国生态平衡的破坏,同样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公正调查,以合理规划引导房地产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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