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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地产为何公告一年前“利空”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5月13日 08:03 作者 王芳洁
  “被香港廉政公署搜查”
 分析人士指出,这有利于中新地产顺利折价回购可转债
  
  王芳洁
  
  昨天晚间发布的一份去年1月份曾遭香港廉政公署搜查的公告,令中新地产(00563.HK)定于今天举行的特别投票会议变得愈加神秘。
  就在有关公司折价回购可转债的特别议案大会召开之前两天,即11日晚间,中新地产发布公告称,公司已经被香港廉政公署搜查,且有一名涉嫌贪污的公司前雇员被廉政公署拘捕。
  上述公告称,早于2008年1月10日,廉政公署便已经于中新地产的香港办事处执行一项搜查令,并于公司办公地点取走若干文件及数据。廉政公署正就涉嫌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第9(1)、9(2)及9(3)条的行为进行调查,且声称有理由相信该公司的办公地点藏有本身为或包含涉嫌触犯行为的证据(包括文件和数据)。
  据了解,《防止贿赂条例》第9(1)、9(2)及9(3)条,主要针对雇员的贪污交易。即指雇员在为雇主工作时,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的情况下,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作出有亏职责的行为,便是犯法。同一情况,任何人向雇员提供利益,亦属犯法。触犯该条例的最高刑罚为入监七年及罚款50万港元。
  中新地产选择的时机实在非常微妙。与上述公告同时,该公司还发布了另一项公告,重申了将于今日早上9点举行的折价回购可转债特别议案大会计划,该份议案,将每1万港元债券赎回价由1.2万港元降为6300港元,几乎腰斩了原定的赎回价。如果这份修改议案得以通过,那么中新地产可能只需要花费5.77亿港元,便能完成赎回债券,节省了5.23亿港元。
  分析人士指出,对于一个被廉政公署调查,前途未卜的公司而言,债权人的期望值应该会降低很多,这可能有利于中新地产顺利完成回购。
  不久前,CBN记者曾接到声称为中新地产债权人的电话,该人士表示,自今年以来,中新地产负面消息频出,忽然又抛出腰斩回购可转债的方案,令人有“故意为之”的感觉。不过中新地产总裁刘义解释,公司之所以现在公布被廉署调查的消息,与紧接着召开的折价回购议案大会并无关系,主要是为了积极争取复牌。
  然而,对于中新地产来说,在通往复牌的道路上,上述公告或许并不能扫清障碍,调查结果才是关系着中新地产在资本市场命运的关键。另外,即便今日中新地产折价回购可转债的愿望达成,包括银行在内的中新地产其他债权人,也未必会对该公司被调查一事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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