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当代金融家 |
发布时间: |
2011年08月15日 09:36 |
作者: |
黄绪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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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我国近年频发自然灾害的救灾应急和灾后重建中,金融机构一直发挥着不可或缺的支持和服务作用。 嘉鱼县位于湖北省咸宁市北部,濒临长江,地势较低,易溃易涝。1998年牌州湾长江大堤溃口就发生在嘉鱼县境内。2010年7月,嘉鱼县再次遭受强降雨袭击,7月5日至15日,全县累计降雨量超过500毫米,雨情历史罕见,水情内忧外患,全县累计21.06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8.71亿元,给全县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金融支持:抗洪救灾中的嘉鱼金融面对突如其来的洪涝灾害,嘉鱼县金融部门立即行动起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做好抗洪救灾服务和灾后重建支持工作。 第一,启动应急机制,开辟绿色通道。面对罕见的灾情,全县金融机构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全力投入抗洪救灾。人行嘉鱼支行立即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开辟“绿色通道”以确保现金供应充足、防汛救灾资金及时划拨和融资需求的满足,并出台《抗洪救灾金融服务工作意见》,对抗洪救灾金融服务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并要求各金融机构网点特事特办,确保抗洪救灾期间各项基础金融服务工作正常运行。 第二,全力做好保险理赔,切实减轻灾害损失。全县各保险公司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在灾情发生后,第一时间与投保户取得联系,认真做好投保企业和投保人的核灾理赔工作,实地核查投保户的实际财产损失,及时支付保险理赔资金,最大限度地减轻了投保户的受灾损失。 第三,加强信贷投放,支持恢复生产。为了支持灾后重建,尽快恢复生产,全县金融机构纷纷出台优惠政策,优化信贷服务,金融机构通过对受灾户实行“三优先、三优惠”的信贷政策,延期还贷、发放救灾贷款等措施,加大信贷投放,为全县灾后重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信贷资金支持。 绩效评价:金融支持效应分析在这次抗洪救灾中,金融部门较好地发挥了金融支持作用,为全县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第一,基础金融服务的保障效应,有力地促进了救灾应急工作的有序开展。在这次罕见的洪涝灾害中,全县金融部门顾全大局,确保基础金融服务有序开展,客户办理业务不受任何影响,较好地发挥了服务保障作用。救灾应急期间,金融部门拨付救灾资金120多笔,金额2845万元,投放现金2600万元,充足保障了救灾应急所需。 第二,保险理赔的减震效应,降低了灾害损失,抚慰了灾民情绪。在抗洪救灾的第一线,保险部门开通保险理赔绿色通道,以最快的速度将赔款赔付到灾民手中,有效减轻了受灾户的损失。同时,他们还较好地充当了政策宣传员和心理医生,为社会稳定作出突出贡献。 第三,救灾贷款的助推效应,为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为了支持灾后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全县金融机构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政策、资金和规模,全力做好救灾贷款的发放工作。及时充足的救灾贷款,有力地支持了全县灾后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截至2010年9月末,全县实现生产总值56.92亿元,同比增长17%,综合经济指标居全市各县市区前列,实现了抗灾夺丰收、抗灾保发展的可喜局面。 制约因素:影响金融支持绩效的原因分析尽管金融部门在抗洪救灾中做出了十分突出的贡献,但是,由于多种原因的影响,金融支持作用有待更好地发挥,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一,金融生态的脆弱性。良好的金融生态是金融发挥支持作用的基础。近年来,金融生态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农村地区金融生态仍然很脆弱,制约了金融支持作用的发挥。主要表现在农业作为弱势产业,抗风险能力差,在这次洪涝灾害中,许多已经奔向小康的农民一夜返贫;同时,部分农民信用意识比较淡薄,不按时归还贷款的现象时有发生。 第二,农村保险市场发育的滞后性。全县目前有6家保险公司,但在乡镇设营业网点的少,并多以代办点为主,“三农”保险的宣传、展业受到制约。同时,由于农业的弱质性,涉及“三农”的保险产品很少,加之农民保险意识淡薄,导致保险功能在这次灾害中未能得到有效发挥。 第三,重建政策的局限性。省政府及时出台的救灾重建政策,有力地促进了灾区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但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贴息贷款政策对产业、额度、时间的限制等,造成许多需要贷款的受灾户无法如愿以偿,加之缺乏免责规定,信贷人员在贷款审查时,不得不从严把关。 第四,部门配合的松散性。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提高救灾合力,可以有效撬动和利用金融资源。但是,由于救灾任务繁重,难免顾此失彼,一些部门与金融机构的配合上显得不够协调,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金融支持的效果。 政策建议:多措并举提高金融抗灾救灾支持绩效为了进一步提高抗灾救灾金融支持绩效,笔者建议: 第一,加强农村金融生态建设,改善金融支持环境。我国自然灾害主要发生在农村地区,农村也是金融资源最稀缺的地区,要加大对农村灾区的金融支持,加强农村金融生态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应通过大力开展农村信用工程创建活动,加大信用教育力度,提高农民的信用意识,以加强农村金融生态建设,改善金融支持环境。 第二,加快发展农村保险市场,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在一些发达国家,保险对自然灾害损失的补偿作用十分巨大。作为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我国应加快发展农村保险市场,加大保险宣传力度,增强农民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农民参保自觉性。同时,也应扩大政策性保险的范畴,并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商业性“三农”保险产品,拓展“三农”保险业务。 第三,完善灾后重建政策,构建金融支持长效机制。针对自然灾害的多发性和突然性,我国应在制度层面出台应对自然灾害的金融政策,构建灾后重建金融支持的长效机制。包括建立金融机构因灾导致的不良贷款本息的单独核算、不良核销、利息补贴及适当免责机制,建立对灾后重建贷款实行财政贴息及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机制等,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灾后重建的金融支持力度。 第四,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灾区政府要加强对抗灾救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积极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参与救灾工作,为金融支持灾后重建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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