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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别拿保障房稀释房价
来源 上海金融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7月08日 15:26 作者
 

  据媒体报道,相关房地产交易统计显示,房价“稳中有降”态势明显。但市场上感觉房价并无下降,主要原因是保障房入市并纳入统计,起到了对数据的“拉低作用”。专家称,房价的统计发布也应加快改革,尤其是对商品房和保障房价格作出区分,防止错误信息影响市场。

  既然承诺了房价要“稳中有降”,当然没有出尔反尔的道理。不过,假如看到房价统计“稳中有降”趋势明显,便认为地方政府的房价承诺已然兑现,显然是过早乐观了。不可否认,尽管有道是“春江水暖鸭先知”,但公众凭“感觉”认为房价并无下降其实主观性太强,自然也就难以确保客观公正。假如全凭“感觉”就能充分说明问题的话,统计这门科学甚至统计部门岂不都没了存在的必要?

  尽管“跟着感觉走”可能误入歧途,但这边厢统计房价“稳中有降”态势明显,那边厢市场上却对如此明显的趋势毫无察觉,甚至感觉房价并未下降,这之间的差距,恐怕也不能全归咎于感觉太过迟钝。

  事实上,真正使得统计房价与居民感受大相径庭的,并非统计时间段与比较方式有异,而是统计房价与被居民感知的房价在对象和口径上存在很大的差别。统计房价之所以“稳中有降”态势明显,原来是将保障房价格也一并统计在内。尽管不少地方保障房的建设进度并不令人满意,但是,1000万套保障房的承诺,即便只是部分兑现,一旦被纳入房价统计口径,拉低房价也不难预期。

  “保障房”虽然也是房子,但将保障房价格归之于房价,却并不天经地义。恰恰相反,保障的属性注定了保障房的价格并非市场行情的反应,而商品房价的回归其实才应该是楼市调控的真正目标。从这个角度看,将“保障房”纳入房价统计,即便不是故意制造房价“稳中有降”的假象,并借此邀功请赏,至少也是对真实房价的混淆视听。不难设想,按照这样的统计口径,即便普通商品房的价格继续飙涨,只要“保障房”的数量足够大,价格足够低,也仍然可以拉低并稀释统计房价。当清华大学的教师只需以市场价的1/2甚至1/3买房,而这类房价也都被悉数用于房价的统计,如此“稳中有降”的房价,恰恰有意无意地掩盖了真实房价。

  一言以蔽之,当新房均价可以从容地用保障房来做低,并被视作楼市调控大功告成,经此乔装改扮的房价其实多少有些混淆视听。而所谓楼市调控目标的达成,也更有自欺欺人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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