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财经评论
吴睿鸫:谨防高收入个税征管误伤工薪阶层
来源 长江商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4月19日 11:14 作者 吴睿鸫
 

  现在网消息◇ 吴睿鸫(河北 公务员)

  昨天,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宣布,我国将加强对高收入者个税的征管,股权转让、房屋转让、利息股息红利成重点。通知要求,不断完善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项目的个税征管,加强财产转让所得征管,包括:完善自然人股东股权(份)转让所得征管、加强房屋转让和拍卖所得征管、抓好个人以评估增值的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取得股权(份)等其他形式财产转让所得征管;深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管。(4月18日《新京报》)

  应当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强化个税征管政策,主旨非常明确,除有效调节社会分配差距过大,打击富人偷逃个税之外,更为重要的是,也能完善现有税制。

  近年来,工薪个人所得税收入占个人税的比重为50%左右,似乎与收入现状差异较大。显然,这样的税收结构,和“富人多交税,工薪少交税,低收入者不交税”的个税基本征收原则和宗旨相背离。在美国,将近50%的工薪阶层只承担了联邦所得税的10%,10%的高收入者承担了个人所得税的60%多,1%的最高收入者承担了30%,形成标准的“倒金字塔”税收负担结构。

  值得欣慰的是,国家已开始对高收入者个税实施“史上最为严厉的公共政策”。不过,笔者认为,尽管国家税务总局的政策很具针对性,但所有个税征管可能还是会指向工薪阶层。无论是股权转让、房屋转让,还是利息股息红利,实施严厉个税征管的话,实际会进一步减少工薪阶层的收入。比如,房屋转让个税征管,工薪人员难免会因更新住房,而进行房屋买卖;还有,股息利息红利个税征管,也会让工薪阶层所取得的红利变成税款。

  现行的个税制度,造成工薪阶层税负重,而且每出台一项公共政策,都与这个群体密切相关,这可能不但起不到调节收入的作用,反而拉大收入分配的差距。我国的中产阶层正处形成阶段,税收政策应积极支持阶层向前健康发展。当然,调节贫富差距是一个系统工程,个税调整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还需要运用其他法律、经济等辅助手段给力。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高收入者个税征管趋紧 (04-19 09:32)
·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将加强征管 (04-18 07:51)
·高收入者个税征管进一步加强 (06-10 08:48)
·加强高收入者个税征管锁定五类重点项目 (06-10 07:58)
·新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已调整 (06-23 08:56)
·高收入者个税征管更严重点锁定5类所得 (06-10 07:38)
·税务机关将根据特点 强化对高收入者所得税征管 (06-09 13:44)
·税务总局就加强高收入者个税征管答记者问(全文) (06-09 12:12)
·税务总局:将出台解决高收入者财产转让所得措施 (06-09 13:43)
·高培勇: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年内必出 (06-29 10:13)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