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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广州敢说“不”住建部敢说“不”吗?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 2011年04月01日 08:50 作者 冯海宁
 
冯海宁

    住建部关于房价调控目标的“民意令”发出之后,广州是第一个公开说“不”的城市。广州之所以说“不”,大概是两个原因:一是认为已经确定的房价调控目标合情合理;二是认为已经广泛听取了民意。我以为,广州房地产监管者的态度,有一定的代表性,估计最终没有几个城市听民意控房价。

    广州房价控制目标是否合理先看与什么挂钩。据报道,广州房价控制目标与年度生产总值(GDP)增幅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挂钩。从“国八条”划定的框框来看,广州并没有“出格”,似乎没有什么可指责的。但问题是,这样的控制目标是否符合民意,是否利于房价回归合理水平,是否考虑了居民住房支付能力?

    在某网站进行的一项“广州房价调控目标11%您觉得合理吗”的调查中,对于广州房价调控目标跟GDP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有76.6%的人觉得不合理,有23.4%的人认为合理。多数民意不仅回答了11%这一目标不合理,而且回答了确定控制目标的参照标准不合理。不知广州的相关部门如果看到了这一民调结果,有何感想?

    事实上,房价控制目标无论是与GDP挂钩,还是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都不合理。据悉,GDP增长是扣除了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而房价上涨则是名义上涨,两者怎能挂钩?房价控制目标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由于房价与收入的基数不一样,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收入增长远远赶不上房价上涨。

    广州市房管局数据显示,2010年广州一手楼均价为13074元每平方米,而2001年的均价为4220元每平方米。十年内,广州楼价涨了2倍。而广州市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全年广州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30658元,与2001年的14416元相比,涨幅为113%,远远落后房价涨幅。显然,房价控制目标理应缩小收入与房价之间差距,而不是拉大差距。

    广州市有关部门负责人称,确定调控目标时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市民代表的意见。究竟采取什么方式听取民意?这些人是否有代表性?公众无疑要追问。这不仅是因为“11%”是否符合民意还有疑问,而且从相关报道中并未看到广州市有关部门听取民意的过程。

    众所周知,尽管听取民意是执政理念的进步,但在很多地方很多时候,听取民意走了样变了形。比如说,一些地方的水价调整听证会变成了闹剧,逢听必涨,而且消费者代表不发怒扔水瓶还得不到发言的机会,其他代表则有“梦中听证”等等。如果说广州房价控制目标听取民意了,不妨把这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市民代表”的身份亮出来,把听民意的程序和方式亮出来,好让公众心服口服。

    在我看来,住建部发布房价调控目标“民意令”,原因是民意不仅不满已经确定的房价调控目标,而且不满参照标准,更不满“闭门立法”;本意是希望各地重新确定房价调控目标。广州贸然说“不”,显然违背了住建部的“民意令”。

    鉴于其他城市也可能说“不”,我以为,住建部更要说“不”――收回地方政府制定房价调控目标的权力,由住建部重新确定统一的参照标准,再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合理确定各地房价调控目标,统一征求民意。这项工作并不难,因为各地房价、收入数据均是公开的,住建部很容易终止这场有关调控目标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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