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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涛:行贿者缘何还坐在人大代表位置上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8月05日 07:42 作者
      举报人要在多少次被打击报复后,行贿者才能从人大代表的宝座上跌下来?
  
    据《中国青年报》8月4日报道,公民邹跃先是被合肥市庐阳区公安分局责任区刑警一队带走接受调查,后又连夜被安徽省巢湖市和县警方带到和县,接受了一天的讯问。带走他的原因,在于7月26日那天,他寄出了16封信件,信件是媒体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安徽企业商会会长何帮喜的报道,包括《行贿了,还能当人大代表?》、《被窃取的人大代表资格》等;还有一份材料,则是下载自和县督查网上的《关于如山湖国家小球训练中心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
  何帮喜行贿的事实,早在2009年安徽省巢湖市原市委书记周光全的刑事判决书上就得到坐实,今年1月和6月,《中国青年报》和《南方周末》又作了披露。但迄今为止,铁的事实和舆论监督无法撼动何帮喜全国人大代表的位置。而且这很可能还助长了他通过公权力来打击报复公民邹跃的胆气。
  那么,这样一个行贿者缘何能稳坐在人大代表位置上呢?
  首先不能不说是我们的法律存在缺陷。
  何帮喜向周光全行贿,尽管由于作为污点证人等原因免于追诉,但行贿的事实是铁板钉钉,也为生效判决书所认定,这样的行贿者显然不适宜再担任人大代表。著名学者蔡定剑就认为:“人大代表是人民民意的代表,有行贿污点却不受影响,是对人民意志的一种漠视和侮辱”。然而,现行的人大代表《选举法》对于罢免人大代表,对于在什么情形下可以启动罢免程序,有行贿污点的人能否继续担任人大代表,却没有明确规定。
  在这里不得不提一下关于“行贿人档案”的事情。目前检察机关推行的“行贿人档案”,实际上是针对已经被法院判处了行贿罪的犯罪者的档案,至于那些有过行贿行为但最终没有被判刑的人,却没有收录。也就是说,像何帮喜这样的行贿者,由于没有判处行贿罪,他都不在“行贿人档案”中,从而他可以继续在工程招投标等方面与普通公民一样享受同等待遇。
  安徽省有关方面对何帮喜的纵容也是重要原因之一。虽然法律对于罢免人大代表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去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武增做客人民网时说,罢免的理由有三种:违法犯罪;道德水平低下、损人利己、贪污受贿;没有能够反映选民的意愿和要求。同时,从理论上讲,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理应带头遵纪守法,成为榜样,如果有行贿行为,就破坏了作为一名代表的形象,安徽省人大理应启动罢免程序。然而,我们至今没有看到安徽省人大启动这样的程序,反倒是安徽某些公权力机关对反映正当情况的公民邹跃先进行打击报复、变相拘禁。
  我不知道,媒体和公民要经历多少次受挫后,举报人要在多少次被打击报复后,行贿者才能从人大代表的宝座上跌下来?
  (杨涛,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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