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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丰慧: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做足文章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7月07日 08:45 作者 余丰慧
    解决收入分配问题,要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着手。
  从初次分配看,劳动报酬在分配中比例过低是我国收入分配体制弊端之一。笔者掌握的最新数据是,在2007年世界各国人均收入排名中,中国以年人均收入1100美元位列第109位。劳动报酬在GDP这块大蛋糕的分配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少是有数据支撑的:从国内权威统计数据看,1993-2007年,居民部门的劳动者报酬由49.49%降低至39.74%,降幅为9.75个百分点;政府部门的生产税净额由11.68%增加至14.81%,增幅为3.13个百分点;企业部门的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即资本收益)由38.83%增加至45.45%,增加6.62个百分点。可见,劳动报酬在不断下降,国家财政收入在持续增加,资本所得在大幅提高。从发达国家劳动者报酬比重看,除澳大利亚接近50%外,其余国家均在50%以上,最高的美国为56.92%。
  再分配更加关键。人们都把再分配形象比作切蛋糕,那么,蛋糕越大分配起来越容易,既实现公平又兼顾效率。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再分配中也存在一些突出、急需解决的问题。据统计,我国工薪阶层税收占个税总额的比重在65%左右;而在美国,年收入11.3万美元以上的纳税人占美国纳税人的10%,他们缴纳的个税占联邦个税总额的71.22%。同时必须看到,中国工薪阶层纳税一般是所在单位从工资里直接扣划代缴,也就是说一个都不能少。而高收入阶层由于收入来源复杂,存在大量的逃漏税现象。这对收入分配不公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在初次分配中,应提高劳动在收入中的比重,在国企中大幅提高职工收入,企业普通职工、一线职工、中低收入阶层、离退休人员等是重点。在其他企业中,提高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严格社会保障缴费规定,加大劳动稽查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在二次分配中,对普通工薪阶层实施大规模减税政策包括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发挥财政转移支付职能,使得财政收入向农村、贫困地区和城市低收入阶层倾斜和转移。同时,加大对高收入者各种税收的稽查稽征力度。总之,应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做足文章,切实改变收入分配的不合理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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