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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改革当从政府开刀
来源 成都商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4月19日 08:40 作者 范子军
 

 

  先动垄断企业而不是先动政府,改革效果恐怕要打一个不小的折扣,甚至很难有效推进。

  据报道,国家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司长张东生日前表示,收入分配不能总是空谈,年内将动垄断工资。

  收入分配差距越来越大,两极分化趋势明显,严重挫伤了社会公平,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也早已被政府高层提上议事日程,之所以一直难以推开、难有突破,关键在于这项改革必将直接触及政府官员的切身利益,需要政府拿出向自身利益开刀的勇气。

  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政府和企业分配比率不断上升,政府由1996年16.5%上升至2007年的19.5%,企业由1996年的16.0%上升至2007年的22.6%;而居民分配比率则呈下降趋势,由1996年的67.5%下降至2007年的57.9%。这一走势直接演变成我国收入分配上的“金字塔”格局:处于塔顶的是政府,中间的是国企,最底层的就是广大普通劳动者。

  由于政策、资源、市场等方面的优势,造成国有垄断企业员工工资、福利收入与其他行业劳动者之间的巨大落差,这也是让社会大众感觉最直接、最明显的社会不公,因而,张东生的表示无疑给大家带来了更多期待。不过,先动垄断企业而不是先动政府,改革效果恐怕要打一个不小的折扣,甚至很难有效推进。

  目前国有垄断企业的工资大多比照政府机关的级别,而经营主体的垄断性和利润上交的有限性,又使得国企往往有用不完的钱,诚如此前有国企员工曝出内幕,企业不愁没钱发福利,就愁找不到名目。因此,即使政府出台政策调控国企收入分配,但与政府官员的攀比心理和充裕的支出来源,难免会使国企产生巧立名目、变相福利的冲动,极有可能陷于明改实不改的尴尬。

  只有政府敢于拿出姿态、勇气,身体力行做出表率,真正从让利于民、藏富于民、造福于民的高度出发,将基于政府公权而形成的高工资、高福利、高享受压下来,大力削减“三公”消费开支,才能说服国企将基于垄断形成的高收入分配降下来,也才能有底气监管国企的分配。最近深圳推行的公务员工资改革试点,最低级别的工资高于社会平均数的一倍以上,可见要做到这一点很不容易。

  因而,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说,不啻是执政者基于执政为民理念而进行的一场自我革命,需要政府官员克服等级观念、权贵意识、特权思想,切实按照“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在社会财富的分配上着力体现平等、公平,努力消除因制度而造成的不合理、不公正,甘于、善于、乐于创造条件,让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从改革发展中享受到更多实惠。能否做到这一点,不仅事关社会的稳定、和谐,而且也事关执政基础的巩固和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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