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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明华:行政机构改革需向法制方向掘进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 2009年09月09日 07:59 作者 周明华
  周明华
    武汉市编办近日透露,新一轮市政府机构改革加速推进:全市46个部门和单位的“三定”方案框架已敲定,“十一”前正式印发。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的目标是:把武汉建设成为全国 “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城市之一。经本轮改革,市政府直属行政机构由56个减为46个。今起3年内,全市消化4000多名党政机关超编人员。
    (9月8日《法制日报》)
    市政府直属的行政机构一下由56个缩减至46个,且一动作就要消化掉4000多名党政机关的超编干部,武汉的这次机构改革的确是在全面提速。这自然让我联想到目前正进行的深圳大部门制的机构改革,深圳大部制改革后的31个部门于9月8日集体揭牌运作,比改革前减少了15个机构,机构精简幅度达三分之一,有些部门的业务处室削减比例最高达60%。这两个城市的改革动作,颇多相似之处,可谓相互照应。
    但细心的读者会发现,两地的改革步子迈动得稍显犹豫,改革的本身并未上升至法规层面。小政府、大社会的现代公共管理思维告诉我们,降低行政成本、削减公务员、最终目的是为了弱化政府职能,使一个事事插手的主导型政府,向一个让社会组织单元与公民自主行为,仅加以适时适度地疏导约束的辅助型政府转变。
    或许正是这种改革的法律与前瞻性不足,才有武汉长达3年的“改革过渡期”――3年才消化4000多名党政干部。而且这个“消化”富有深意,会不会是一些领导干部“去官不去薪”呢?同样,深圳市也是这么“消化”近百名局级干部的――或在新的领导岗位予以任用,或保留待遇不再任用。由于这条“消化”的尾巴存在,使得这些局长们,即便降了官位,其待遇一样不变。新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职不下薪”的副局长就有12人之多。
    这些镜头反映出我国行政成本一直高企的现实。一份公开资料显示,1995年,我国行政支出占财政总支出中比重11%,到2006年已接近30%,而同年的日本仅2.38%、英国4.19%、韩国5.06%。在官民数目之比中,中国1950年的官民比是1:6000,2006年的官民比却升至1:26。之所以官员冗员,说到底还是干部“能上不能下”的官本位意识的恒久羁绊,是公权法制化监管之缺。
    如果我们有一份公平、透明、刚性的法制蓝本,那就不会出现深圳与武汉这样的行政自定式的“圆场政策”。因为这一政策不可靠,不仅“护官”意味较浓,且治标不治本。当前,我们需要全面反思机构改革、干部冗员的问题,应尽快形成一股裁减官员的法制合力,要通过法规规范官员“能上也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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