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近日,广州市公安局向市法制办提出废止“限小令”建议,执行8年之久的“限小令”松绑在即。据称,“限小令”对缓解交通拥堵作用不大。
以“限小”缓解拥堵,收效甚微,应当废止。只不过,一立一废,耗时8年,实在有些太长了。
像限制小排量汽车这样的政策,效果如何,在一定的时间周期内即可检验得出,何以需要8年?如果真的需要这么长时间,那政策成本也实在太大了些。
国家要求放开小排量汽车由来已久。某些地方政府之所以屡屡“抗拒”,一方面在于各地都有不同的地方利益考量,在利益驱动之下,相关政策遭到了“阻击”;另一个方面则是过去一味求助于“一刀切”的行政限令、漠视公众权利的“懒政”思维惯性在作怪。以挤压公共权利为代价,在一个城市执行了8年的“限小令”,早该废止了。
(陈一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