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每日经济新闻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07日 07:56 |
作者: |
皮海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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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海洲 昨天有媒体报道称,首个对国有股转持操作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已获认可,力合股份控股子公司清华科技园持有的361.6万股拓邦电子无须再划转社保基金。 今年6月19日,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实行国有股转持。同时,四部委还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将涉及国有股转持的131家上市公司826家国有股东的名单及转持数量予以公示。7月31日,公示结束。对于在公示期间对国有股转持操作提出异议的公司,四部委将逐户进行核实。于是,首家对国有股转持操作提出异议的力合股份就成了核实的对象。 四部委对力合股份所提异议予以认可,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四部委6月19日的公示,力合股份控股子公司清华科技园持有的拓邦电子361.6万股被列入应划转社保基金范围,并被冻结。然而,清华科技园是力合股份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57.15%,其他股东分别为深圳力合信息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3.21%、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持股9.64%。三家股东中只有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才是国有独资公司,持有的国有股权管理最终隶属于财政部。清华科技园持有拓邦电子的股份为1352.4万股,按此计算,国有股东清华控股公司的间接持股也只有130.37万股。即便是将清华控股的间接持股全部转持,也只有130.37万股,而另外231.23万股明显不属于国有股性质。 四部委通过对力合股份所提异议的核实,以厘清国有股的身份,在此基础上对力合股份所提异议表示认可,这体现了四部委在对待国有股转持问题上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更重要的是,这种做法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实行国有股转持,有利于扩大社保基金的来源,此举事关全国人民的养命钱。但扩大社保基金的来源,也不应该损害到非国有股东的利益。如果将清华科技园持有的361.6万股拓邦电子股份划归社保基金,这显然损害了非国有股东力合股份及深圳力合的利益。尤其是力合股份持有清华科技园57.15%的股份,是控股股东。如果转持得以实施,力合股份无疑是最大的受害者。而力合股份又是一家上市公司,如此一来,力合股份的全体股东利益又要因此而受到损害。 所以,四部委在厘清国有股身份后,认可了力合股份对国有股转持操作所提出的异议,这不仅保护了清华科技园投资者的利益,保护了力合股份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更保护了创投企业的积极性,有利于创投事业的蓬勃发展,这对于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来说,也是有积极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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