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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英:不能废除经适房应抓好监管环节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 2009年08月06日 08:15 作者 张海英
  张海英
    南阳经适房被按商品房出售,不管当地有关部门如何推卸责任,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该经适房项目不仅没有惠及低收入群体,而且业主花高价买的房子是50年产权,至今拿不到房产证。也就是说,既难以向低收入群体交代,也难以向420户业主和社会公众交代。
    在我看来,在经适房被按商品房出售过程中,监管部门在改变土地出让性质、颁发销售许可证过程中有没有腐败,该项目的开发商从中拿走多少利润,都应该进行调查和问责。否则,不但我们的经适房计划不能完成,而且还有更多人会向经适房项目伸黑手,利用国家优惠政策来牟利。
    在北京等地出现的经适房被骗购现象,其实不是骗购手段有多么高明,实在是因为我们的监管环节形同虚设。经适房“6连号”、“14连号”等,都表明经适房监管制度探索至今,依然没有形成一套完整合理的体系,所以给了官商勾结的机会。
    正是由于经适房存在被放弃、被骗购、被按商品房出售等情况,所以废除经适房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可以说,经适房正在遭遇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很多人以为废除经适房,被骗购、被按商品房出售就没有土壤了。但在我看来,不能因为有问题就要废除,经适房政策要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这样的初衷是不用质疑的,问题就出在了监管环节,监管的缺位造成了经适房的部分沦陷。
    实际上,国企改制、高考舞弊、司法不公、药品采购、工程招投标、干部任命、金融体制改革等领域,也同样存在触目惊心的腐败案例。如果按照“容易诱发腐败”的逻辑推理,这样的制度都应取消,这现实吗?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日前已经表示,各地应当不断健全供应对象的准入审核工作机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审核程序,严格建设标准和上市交易管理规定,强化违规处罚力度;同时应当严厉查处骗购经适房,以及管理人员内外勾结、谋取私利的行为。笔者希望有关方面能采取严厉的措施切实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居住权,同时保证社会公众的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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