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9日,92家中央部门在自己的官网上公布了“三公”经费,即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迈上第二个年头的中央部门“三公”经费公布,与第一年“摸着石头过河”相比,有何变化?
新成员:中华全国总工会
有“三公”经费,
但财政拨款部分为零
截至7月26日,据本刊统计,在公布“2011年部门决算”和“2012年部门预算”的95家中央部门中,中华全国总工会(下称“全总”)首次对外发布自己的“三公”经费数据:2011年决算、2012年预算均为零。
全总一名工作人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为零,并不代表全总没有“三公”经费开支。“我们肯定有,但是不是公布,我就不能随便说了”。
据这位工作人员介绍,全总的“三公”经费都是由全总的工会经费来开支的。“我们单位配车,财政不会给我们这些钱”,“因为我们是工会独立管经费”。各级工会会按月向所在单位职工收取一定的工会经费,“是按工资总额的2%比例提的”,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里有规定。“这相当于间接由财政负担,只不过是我们自己收取,然后自己开支”。
《工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我们比较特殊,跟全国妇联和团中央还不一样(注:这三家单位同属‘群众团体机关’),妇联、团中央的‘三公’经费来自财政拨款,而全总的来自每年收取的工会经费。这体现了(国家)对工会的关怀。”该工作人员说。
此前,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透露,“行政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主要由财政拨款安排;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除通过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列支外,财政拨款也安排一部分。”
事实上,目前各中央部门公开的“三公”经费支出的定义,都是“财政拨款”中的“三公”经费。不过,在各部门的相关支出来源中,财政拨款仅是其中一部分。其余的事业收入、预算外收入等非财政拨款中,同样隐含着“三公”支出。


新要求:细化,再细化
专家建议:将公车司机工资纳入
去年,绝大多数中央部门公布的 “三公”经费各分项数额,大多只有一个总数,因而饱受质疑。今年的“三公”经费,总体而言,较去年要详细很多。
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中央部门在2011年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