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金融投资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7月06日 08:31 |
作者: |
杨成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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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杨成万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银监会正在考虑取消商业银行75%存贷比的规定。昨日接受《金融投资报》记者采访的有关人士对此观点各异:既有人主张适当提高甚至取消存贷比,也有人认为,取消存贷比限制是个伪命题,因为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第39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75%。
有必要适当提高存贷比
理由:目前的存贷比不仅直接对贷款构成了制约,而且直接加剧了银行上浮存款利率以试图增加贷款的努力,资金成本的上升会构成降低贷款利率的障碍。放松存贷比指标则是促进信贷结构调整,完成“供需衔接”、保持贷款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手段。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分析称,现在中国银行业的存贷比水平已经高于2009年年中水平,因为当时为刺激信贷投放,监管部门放松了一些金融机构的存贷比监管指标。而纵观全球,中国银行业的存贷比指标之低,在全球可查到的数据中居于倒数第二位,并且巴塞尔委员会根本没有把存贷比作为监管指标,因为指望存贷比指标来有效避免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并不非常有效。“目前的存贷比不仅直接对贷款构成了制约,而且直接加剧了银行上浮存款利率以试图增加贷款的努力,资金成本的上升会构成降低贷款利率的障碍。”鲁政委说,如果贷款利率的下调是为了刺激企业信贷需求,存款准备金率的下调是为了刺激银行信贷供给,那么,放松存贷比指标则是促进信贷结构调整,完成“供需衔接”、保持贷款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手段,因此,存贷比指标的调整必须根据当前实际情况跟进。
鲁政委说,今年以来,银行业中长期贷款增长低迷,出现了历史上少有的信贷需求不足现象,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其实是个伪命题。因为目前20%的存款准备金率,75%的存贷比,再加上央行额度管理窗口指导等三道“紧箍咒”紧缩资金,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被大打折扣,因此,解除金融抑制非常必要。
信达证券银行业分析师饶明说,目前75%的存贷比限制了商业银行的放贷能力,如果对此进行适当提高,则有利于增加商业银行的放贷规模。“如果取消存贷比限制无法实现,不妨将存贷比指准在商业银行的风险权重进行下调,这是比较可行的一条路子。”饶明说。
取消存贷比限制是个伪命题
理由:取消银行75%存贷比不太可能。因为存贷比作为单纯的规模比例约束,具有一定的逆周期性,在经济向好时,贷款需求增加,但这时候资本市场表现往往也会较好,将分流银行存款,进而通过存贷比约束来制约贷款发放,防范风险,因此具有存在意义。
有知情人士称,各家商业银行对于75%存贷比放松呼声已久,因此,尽管监管部门一直强调75%的存贷比监管要求是控制银行流动性风险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去年10月,银监会就《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包括: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存贷比和流动性比例,其中要求“商业银行的存贷比应当不高于75%”。同时要求简化一些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方面的表述,增强操作的灵活性。
中投证券银行业分析师张忠扬说,银监会要取消存贷比的规定会有法律障碍,因为商业银行存贷比在《商业银行法》的第39条中有明确规定,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
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说,既然《商业银行法》有规定,不管这个规定是否合理,但在没有对法律作出修改之前,都得按这个规定执行,即使银监会下发文件取消存贷比规定,但这是无效的,因为银监会作为国务院的一个组成部门,其出台的文件也好,规定也好,其法律效力都低于作为法律的《商业银行法》。而修改《商业银行法》必须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取消银行75%存贷比不太可能。因为存贷比作为单纯的规模比例约束,具有一定的逆周期性,在经济向好时,贷款需求增加,但这时候资本市场表现往往也会较好,将分流银行存款,进而通过存贷比约束来制约贷款发放,防范风险,因此具有存在意义。另有业内人士表示,存贷比的存在可能对某些银行发放贷款业务产生影响,但是对整体银行业放贷影响并不大。
这位业内人士同时表示,若取消银行75%存贷比,市场可能会产生监管放松预期,大规模放贷或出现,一部分银行、特别是小银行更多依赖债券等市场化手段去为贷款融资,这将进一步加剧目前已经失衡的资产负债期限错配问题,带来更大的流动性风险隐患,因此,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对存贷比监管宜紧不宜松。
来源:《金融投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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