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成都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12月02日 08:20 |
作者: |
胡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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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去哪儿网、携程旅行网等代理商处了解到,目前已收到吉祥航空的通知,从12月5日(出票日期)起,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由130元调整为14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仍为70元。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其他航空公司或将跟进。
昨日航空公司已收到通知,自12月1日零时起,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将从11月份的7277元/吨上调至7653元/吨,航空公司从中航油采购航油的综合采购成本亦从11月份的7279元/吨上调至7655元/吨,上调幅度均为376元/吨。此次航油价格上调,航空公司的成本支出将上升,也加速了业界关于燃油附加费上调的预期。
昨日下午机票代理商收到吉祥航空的调价通知,自12月5日起,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上调10元。同时,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70元,800公里(含)以下燃油附加费仍为30元。
不过,机票代理人介绍,对12月5日前已出票、乘机日期为12月5日(含)后的国内客票,不补收燃油附加。对12月5日前出票的国内客票,如12月5日(含)后旅客提出自愿变更,不补收燃油附加。如改期与升舱(或更改子舱位)同时进行,需要换开新客票时,则需按照标准收取燃油附加(如原客票已收取过燃油附加费,则与本期收费标准对照,多退少补)。
近段时间,燃油附加费的调整政策如坐过山车般从“一月一调”到“取消一月一调”。11月1日,“一月一调”机制取消。发改委、民航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增设了燃油附加调整的启动条件,明确航空公司具体上调燃油附加标准的时间,将使燃油附加调整频率将有所减少,航空公司上调燃油附加的具体时间也将会后延,在国际市场油价持续攀升的情况下,总体上有利于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成都商报记者 胡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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