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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标回应“慈善注水”事件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5月10日 09:05 作者
    A.关于天岗湖乡老年活动中心的产权
  不实报道说产权人是陈景标,实际产权人是泗洪县天岗湖乡老年活动中心,有产权证书为证。
  到目前为止,活动中心一直免费开放,所有维护费用、管理费用、清洁费用都是由我个人承担,我曾多次找乡政府洽谈移交事宜,但是由于运营费用比较大,移交不出去。
  B.关于农贸市场的产权
  不实报道说农贸市场的产权人是陈景标,实际产权人是泗洪县粮食购销公司。我于2006年出资100万元把它租来,2007年进行了建设,建成后于2008年底移交给了天岗湖乡政府,有乡政府的接收证明为证。移交前的所有水电费、清洁费、管理费都是由我负担,从未向商户收取过任何费用。
  C.关于2010年海地地震的捐款
  海地捐款共40万,是通过江苏省慈善总会捐助的,有江苏省慈善总会的发票一张和证书一张为证。
  D.关于智利地震的捐款
  智利捐款100万元,是通过江苏省慈善总会捐助的,有江苏省慈善总会的发票一张和证书一张为证。
  E.关于光彩事业的捐助
  我向光彩事业捐款1000万元,有江苏省光彩事业基金会的发票十一张和证书一张为证,用于西南抗旱和舟曲抗震救灾。
  F.关于捐赠修建紫金山登山道
  已经完全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有捐赠协议和收款收据可以证明。
  G.关于2010年西南抗旱的捐助
  我个人在西南抗旱中共捐助1200万元,有发票八张和证书四张为证,我也从来没有否认其他人的捐赠。
  H.关于玉树地震的捐款
  我个人在玉树抗震救灾中共捐助1932万元,有发票两张和证书一张为证,同样也从来没有否认过其他人的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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