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人民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09日 09:02 |
作者: |
余建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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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率先在国内开展电子档案登记备份
公众如果怀疑医生对病例有造假或事后修改,可以通过对医院病历档案进行第三方备份的档案部门进行鉴证。因为档案部门通过实施档案与电子文件登记备份制度,已及时将医院病历锁定,确保其原始状态。目前,这项工作已率先由浙江省妇保医院和浙江省档案部门进行试点。
作为新时期加强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途径,档案与电子文件登记备份工作在浙江省已作为一项制度逐级落实,在确保信息安全、锁定法律证据、保存历史真实记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在4月25日杭州举行的档案与电子文件登记备份制度与证据效力理论研讨会上,有关专家指出,进入信息时代,电子文件将逐渐取代传统的纸质文件,成为最主要的信息记录载体。其中,约80%的信息资源生成和保存于政府部门,不少涉及到重大公共利益、公共服务和民生权益。通过实施档案与电子文件登记备份工作,档案部门可对各种档案与电子文件进行登记,并通过数字化等技术手段加以备份,确保重要的涉及民生权益和公共利益的档案和电子文件数据安全、真实、完整。
截至目前,浙江率先在全国探索档案与电子信息安全,已对20个重点民生领域、1482个机关、119个重点建设项目、51个企业的档案与电子文件进行了登记备份,为民生电子档案装上了一把“安全锁”。省公积金、省民政优持电子业务数据实现了在线备份,工商、国土、药监等7个单位的共11种电子业务数据进行了脱机备份。全省有30多个市、县建立了档案与电子文件登记备份中心,大部分市、县在工商、国土、社保、公积金、重点建设项目等重要民生领域开展了电子业务数据登记备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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