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07日 09:41 |
作者: |
陈偲;史燕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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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11年3月5日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的“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中国将在未来五年执行改善民生十大行动计划,勾勒出一幅“幸福中国”的具体图景。关于调整收入分配关系问题,2011年政府将从多方面入手,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众的基本收入,加强对收入过高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事实上,今年以来,各地区纷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并力图调整行业收入差距。相信随着收入分配政策的进一步落实,民众将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幸福中国”的暖暖温情。
最低工资“涨声密集”
专家指出,从国际上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看,最低工资水平能达到平均工资的40%到50%,而中国目前这一比例仅为20%
“今年涨工资了吗?”当下白领间独特的问好方式映射出人们对工资涨幅赶不上物价的焦虑。为应对物价上涨带来的工资购买力下降问题,自去年以来30多个省市纷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大部分省市上调幅度达10%左右,个别省份甚至调高了25%。
政府上调最低工资
2011年,各地调整工资势头不减。新年伊始,自北京宣布从2011年1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调至1160元后,江苏也从2月1日起上调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类地区从960元调整至1140元。广东也接棒上调最低工资线,从3月1日起将执行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广州最低工资提高18.2%,增加200元至1300元。据记者了解,其他多个省市也在酝酿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专家预计,随着诸多省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步伐的迈开,中国可能会迎来继去年之后的又一个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年。
《人民日报》近日撰文称,这轮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中的一个显著特点是:“针对本地区区域内不同发展水平,分类调整,地区内欠发达地区的调整幅度相对较大。”
“在公司工作3年间,薪水都会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个人工作表现等情况有一定程度的上调,每年工资上调幅度在4%左右。”在上海某广告公司就职的李小姐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目前月薪4000元左右,然而,工资的涨幅远跟不上物价上涨步伐。
专家指出,国际上最低工资水平能达到平均工资的40%到50%,而中国目前这一比例仅为20%,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已势在必行。
企业落实费思量
值得期待的是,2011年企业员工薪酬增速有望继续加快。根据某网站《2011年企业离职与调薪调研报告》显示,89.0%的受访企业表示2011年对全体员工将进行加薪。预计企业方2011年将会采取积极的调薪策略,薪酬增速达到8.4%,超过2010年7.9%的增幅,也是2008年以来涨幅最高的一年。
不过,据记者了解,不少企业至今仍没有任何加薪制度,因此员工申请加薪也无任何章程可循。某民企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国际金融报》记者,如果说企业员工的薪酬低于工资最低标准,肯定会按照规定上调,而如果本身就在这个基础之上,也没有说非上调不可。而不少民营企业更是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借口,往往称“你们的工资已比工资标准高不少”。
令人更为纠结的是,工人工资的普遍上涨又给今后的物价走势带来很大的压力。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宋颂兴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工资上涨往往会推动物价上涨,而物价的上涨又会进一步加剧工人对工资的上涨预期,反过来推动工资上涨,形成工资与物价间的恶性循环。“要打破这一恶性循环,则必须依赖于劳动生产效率的提高。”
个税改革先行
有统计显示,在全部个人所得税收入中,近2/3来源于中低收入家庭。这违背了构建“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的初衷
中国经济“蛋糕”越做越大,如何更加合理地切分“蛋糕”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个税改革”又被视为收入分配改革中的重中之重,一直受到代表委员的关注,而今年也不例外。
个税与物价联动
全国人大代表赵喜忠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交议案,希望通过个税改革减少工薪阶层的税负。赵喜忠建议,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原来的2000元上调到3500元。
2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网友在线交流时明确表示,提高个人所得税薪酬的起征点已经列入国务院的议事日程。而据报道,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转发报告表示,有关部门将加快研究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目前在个人所得税政策中考虑纳税人实际负担人口因素的条件不成熟。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抓紧解决个人所得税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按照公平税负、量能负担的原则,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这也意味着,今年中国调整个税起征点的“靴子”着地指日可待。
据了解,此前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共调整过两次。一次是2006年,免征额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第二次是2008年,免征额从1600元调整到2000元。宋颂兴认为,个税的起征点应该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再加上现阶段物价的上涨,工资的上涨,上调个税起征点时机已到。“未来可以建立个税免征额调整与物价联动的机制。”
中产阶层受累
与此同时,在个税征收上出现的“贫富倒挂”问题备受诟病,中等收入阶层成为缴税大户。有统计显示,在全部个人所得税收入中,近2/3来源于中低收入家庭。这违背了构建“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的初衷。
温家宝指出,造成收入分配不公的原因很多,主要是制度的因素。同时,对于收入过高的行业,要从总量和水平两个方面,对他们的收入加以限制。
对于解决收入分配问题,有专家指出,应通过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改变“切蛋糕”方式,使居民能分到更多“蛋糕”。
宋颂兴则指出,政府能做的大致有三点,企业的涨薪自主权则应握在企业手中。宋颂兴表示,首先,政府可以从劳动收入、资本收入、税收收入上进行调整。其次,是行业收入。资源垄断型企业的薪酬远高于普通企业,要打破垄断机制,调整垄断企业上交税赋比例。最后,是做好退休制度安排。事实上,国家也已有所行动。从2011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次提高,提高幅度按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全国人均增加140元左右。
涨薪!民工企业两辛苦 许多企业负责人面临两难困境:如果加工资,生产成本增加,企业更加失去竞争力;如果不加工资,又无法找到所需的工人
随着通货膨胀预期不断加强,劳动者对加薪预期也“水涨船高”,各行各业涌现的用工荒对春节过后的“涨薪潮”更有推波助澜的作用。然而,加薪真的能解决用工荒问题吗,在不少专家看来“并非如此”。
民工不问出处
根据国家统计局在2009年的一份调研,东部地区外出打工者的月平均收入为1455元,中部地区次之为1389元,而西部地区以1382元微弱劣势落在末位,东部地区比西部地区仅仅高出5%。而5年前东部地区外出打工者的月平均收入比西部地区平均高15%。不难看出,沿海和东部在劳动力工资上已渐渐失去了绝对优势。
“虽然今年员工工资增加不少,可近来急聘4名修板工,招聘启事贴出去两周,还是没有能够招够。”浙江某木业公司负责人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现在长三角、珠三角等企业的工资水平已不具有强的吸引力。随着产业的西移,在原先外来务工者的家乡也有了不少条件好的企业,而且与东部地区的工资差距也并不大。外来务工人员更愿意选择就近就业,生活成本较低,也可以更好地陪伴家人。
按照《最低工资规定》第十条的要求,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而用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方式来舒缓招工困局,历来为各地所推崇,日益加剧的用工荒也倒逼各地不得不加快上调最低线的频率。
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撰文指出,实行最低工资制度只能起到为很小一部分弱势劳动者收入水平进行“兜底”保护的作用,注定解决不了涉及所有劳动者的企业内部收入分配问题。如今在通胀压力增大、物价上涨水平预期不断增强的情况下,上调最低基本工资是必要的,但对于劳动力的吸引力有限。
企业询问来者
相关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2010年全国最低工资标准虽然上调了22.8%,但是今年民工荒现象却愈演愈烈。不过,有观点认为,只要涨工资,民工荒的问题就能解决,关键问题是涨不涨得了。
这在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牛海鹏看来,并不靠谱。他表示,工资水平上涨是企业最基本的机制,的确能起到调节供需平衡的作用,但这一方式不能完全解决用工荒问题。“对于农民工而言,伤心的理由不仅仅只有工资,户口、福利待遇、发展空间等问题都是当下的打工者所关心的。”
与此同时,薪酬问题也刺痛着不少中小企业老板的心。调查数据显示,每年欧美企业的加薪幅度在5%至8%之间;日资企业的加薪幅度在6%至10%之间;台资企业的加薪幅度在6%至10%之间;国有企业对于基本工资的增长控制较严格,加薪幅度较低,在3%至8%之间;民营企业的加薪幅度相对较高,在7%至12%之间。
事实上,不少企业并不是不想涨工资,而是没有足够的资本涨工资,中国许多企业仍然处于价值链的低端,这些制造业企业的利润本身就很有限。许多企业负责人面临两难困境:如果加工资,生产成本增加,企业更加失去竞争力;如果不加工资,又无法找到所需的工人。
经济学家赵晓认为,当前,中国的“人口红利”接近枯竭,“人口负债”正展开,提高工资也将是无法避免的事情。据报道,2010年农民工工资上涨接近30%至40%。而未来几年年均增长将在20%以上。“中国的低劳动力成本时代已渐行渐远,企业想要继续生存下去,必须要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宋颂兴表示。
工资协商“镜花水月”?
2010年9月以来,全国总工会在全国推广实施普遍建立工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计划在2012年前基本在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依法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
工资调整,已为市场各方达成共识。至于工资如何调整,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难题。虽说不少地方政府也规定工资上涨幅度,比如上海即规定企业工资年上涨幅度不少于10%。但现实是,不少企业的执行并不合理,甚至有部分企业以企业亏损为由逆“势”下调员工工资。这不禁让人生出疑问:在缺乏工资有效保护机制下,工资到底该由谁决定?
《工资条例》露初容
被视为对收入分配改革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工资条例》方案至今仍未露真容,但关于《工资条例》的丝丝传闻总能撩拨人们的心弦。据最新报道,去年初就有传言要出台的《工资条例》,目前主体部分已基本成型,一经实施,将会是中国级别最高的关于劳动者薪酬保护的法律条款。
对于《工资条例》迟迟未能浮出水面的原因,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牛海鹏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分析到,某行业、某阶层工资的提高,必将侵蚀企业的一部分利润,企业的不情愿就是阻力之一。而工资的调整与各个利益阶层密切相关,工资一旦调整将必定会损害某一方利益集团的利益,这无疑成为了《条例》出炉的又一大阻力。
此外,据上述报道称,参与起草《工资条例》的人士透露,草案对违反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不履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明确规定了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有分析人士指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草案中的一大亮点,即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形式、收入水平进行平等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而如果明确了法律责任,对未来的执行将有更好约束。
“擦边球”如何裁决
事实上,早在10年前中国就出台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但由于绝大多数非公企业中并没有工会组织,协商工作无从展开,这一办法也成一纸空文。据悉,2010年9月以来,全国总工会在全国推广实施普遍建立工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计划在2012年前基本在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依法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
根据此前披露的《工资条列》草案,明确写入了同工同酬以及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挂钩等内容。据了解,早在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第四十六条中,就明确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后来的《劳动合同法》也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宋颂兴强调,采用同工同酬中,劳动价值的界定问题上难度很大。与此同时,工资与企业效益挂钩机制也存在类似问题,如果企业效益增加,是奖励直接价值创造者还是普遍涨薪,又该如何分配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把握。
不过,有观点认为,不应该抹杀《工资条例》的积极意义,只是必须要避免在实施过程中的“擦边球”现象。
事实上,不少专家对用行政手段来调节涨薪的情况存在异议。宋颂兴指出,最低工资的标准是应该由国家来定,主要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为目的。但是,企业的工资最主要还是要由市场来决定。“企业是一个市场化的运作主体,不应该规定得太死,否则会影响企业获利能力,降低企业竞争力。”
牛海鹏也对记者表达了类似观点。他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资其实是应该由市场来决定的。长期来看,用行政手段对工资加以干预甚至管制,并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趋势。
降薪?垄断行业有点肥
收入分配问题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体制和政策问题。由于市场准入方面等行政限制原因,垄断行业占有着独特的资源、能源,没有充分的市场化
中国贫富差距逐渐拉大、收入分配不均不公等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而日益凸显。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调查数据,城镇居民最高和最低10%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从1985年时的2.9倍,上升至2005年时的9.2倍,目前这一收入差已高达惊人的20倍。据世界银行统计,2009年中国的基尼系数达到了0.47,已经超过了0.4的警戒红线。
差距有点大
2010年上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包括国民收入分配等围绕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14项重要课题开展专题调研工作。通过调研发现,中国国民收入分配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两个比重和一个差距”。
其中,“两个比重”是指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下降,收入分配向政府倾斜;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的比重下降,初次分配向资本倾斜。有数据显示,1997年至2007年,在GDP比重中政府财政收入从10.95%升至20.57%,劳动者报酬却从53.4%降至39.74%。从2002至2009年,中国GDP年递增幅度达10%以上,职工工资扣除物价因素年均增长却只有8.18%。
而“一个差距”则是指收入差距持续拉大。日前,有媒体称,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的研究表明,中国行业间工资差距最高达到15倍。不过,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却称,差距不是15倍,而是4.7倍。
无论是15倍还是4.7倍,中国行业间收入差距的拉大却是不争的事实。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劳工保障研究所提供的资料,2006年-2007年最高和最低行业工资差距,日本、英国、法国约为1.6倍-2倍左右,德国、加拿大、美国、韩国在2.3-3倍之间。
咋就这么大?
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年来最赚钱的行业,都与“垄断”二字密切相关。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的2倍到3倍。截至2008年底,机关公务员退休金水平是企业的2.1倍,事业单位月均养老金是企业的1.8倍。
而将视线转向2011年,金融、物流以及房地产行业再次成为2011年加薪的重点领域,其中金融业的薪资涨幅拔得头筹。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土地、资源、资本等要素在财富调整中发挥着巨大力量。根据2009年福布斯中国财富排行榜统计,前400名富豪中,房地产商占154名。房地产行业已经成为中国财富的主要集中地。
“就拿房地产行业来说,看上去比较市场化,但房地产正处于一种土地资源为国家所有向市场化转变的过程,相关制度并没有完善,政府干预较多,房地产行业的收入、利润也较高。”牛海鹏指出,收入分配问题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体制和政策问题。由于市场准入方面等行政限制原因,垄断行业占有着独特的资源、能源,没有充分的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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