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27日 10:05 |
作者: |
石贝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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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政策性资金“撬动”作用
⊙记者 石贝贝 ○编辑 杨刚 记者昨日获悉,上海市政府未来将进一步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资金的“撬动”作用,引导商业资金参与、共同推进融资性担保行业的发展。而上海市融资性担保机构也将迎来“鼓励提升担保倍率”和“参照金融机构标准进行呆账核销”两大利好。 “发展上海市融资性担保行业的核心环节,在于通过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带动商业资源,推动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发展,鼓励业务创新,提升担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各项配套政策也将围绕此目标推出。”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屠光绍昨日在市政府会议上表示。 屠光绍还说,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各类资本进入融资性担保领域,发挥政策性资金对商业资金的“撬动”作用和杠杆放大效应。创造各种平台,促进商业银行与各类担保机构更为紧密合作,提升对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性。还要进一步优化融资性担保行业的市场环境,推动各类业务创新和发展。 据上海市政府相关人士介绍,未来上海市各区县政府也将推出房租补贴、奖励补贴等各项补贴,以及免征营业税、代偿损失税前扣除等财政优惠政策。每年还将从市区财政中增加预算、安排融资性担保专项基金,对融资担保代偿损失给予20%-40%的补偿。 “我们鼓励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倍率从目前的3倍左右,争取提升至8倍左右。”上述上海市政府相关人士说。事实上该倍率最高可达10倍,根据上海市相关文件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对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本身净资产的10%至30%。 在呆账核销方面,上述人士表示,将进一步完善呆账核销制度,参照金融机构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而不进行核销审批制度。同时,对属重点扶持的融资担保机构,经审核对其融资担保代偿损失按项目计算由专项资金给予补偿。 今年3月,银监会等7部委联合出台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上海随后出台了《上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试行办法》和《加快本市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本市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意见》,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保驾护航。 根据上海市政府此前提出的规划,将力争在2009年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总额240余亿元的基础上,2012年达到500亿元;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基金要在现有11亿元规模基础上扩大到20亿元,重点打造10家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为主业的融资担保机构。 “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非常必要。”上海市金融办主任方星海昨日表示,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这能有效解决“投贷联动”问题,这对促进高科技型等中小企业发展尤为重要。此外,融资性担保公司还可从事债券发行的担保业务,这有助于拓展其业务领域,甚至有可能出现“中国版的CDS(信用违约掉期)”。 昨天,上海市财政局还与上海市再担保有限公司、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签署委托开展政策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框架协议。中投保上海分公司也与中信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等在沪分行签署了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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