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东方早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0月16日 12:26 |
作者: |
李云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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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被“亿万富姐”吴英在看守所检举的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丽水支行三部负责人梁骅,因受贿罪被浙江青田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梁骅是吴英在看守所检举的官员、银行负责人中首个获刑者。
去年12月,原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英被金华市中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死刑。吴英上诉,并在看守所内检举了十几名官员和银行负责人的受贿行为,梁骅是其中之一。1970年出生的梁骅曾任农行丽水市分行灯塔街分理处主任、灯塔支行行长等,被捕前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支行三部负责人。
法庭查明,吴英2006年非法集资注册多家公司,面临资金链断裂,无法在浙江东阳本地贷款的吴英急于寻找异地贷款。梁骅从报纸、网络得知吴英很有钱,一心想将其拉为大客户,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吴英。此后,在帮助解决吴英融资贷款期间,梁骅多次收受吴英的贿赂,包括价值5100元的三星SGH-P318手机、价值1.1万元的宝姿羊绒大衣、价值13.2万元的翡翠首饰、价值7.6万元的劳力士全自动机械表、价值4万元的烟票。今年7月5日,丽水市检察院根据吴英的举报,对梁骅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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