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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被“富姐”吴英在狱中检举的银行官员今获刑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 2010年10月15日 15:22 作者 李飞云
 

  中新网丽水10月15日电 (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时梓燕)今天,浙江丽水青田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受贿案,该案被告人系被“东阳富姐”吴英在狱中检举出的官员之一。

  被告人梁骅,女,40岁,曾任中国农业银行丽水市分行灯塔街分理处主任、灯塔支行行长等职务,被捕前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支行三部负责人、经济师。

  梁骅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0年7月5日被丽水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次日被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刑事拘留,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0年7月19日被依法逮捕。根据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决定,青田县人民法院立案审理此案。

  梁骅于2002年1月11日开始任中国农业银行丽水市分行灯塔街分理处主任,在分理处升格为二级支行后,自2003年7月8日至2008年1月25日一直任农行丽水灯塔支行行长。作为该支行行长的梁骅有着在市分行转授权范围内的贷款审批权及法人信贷业务的调查、审核上报权。

  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吴英,在2006年4月13日成立本色集团有限公司前实际负债已达1400余万元。吴英用非法集资款注册的多家公司大都未实际经营或亏损经营,面对资金链的断裂,吴英急于寻找异地贷款。而梁骅从报纸、网络上得知东阳的吴英很有钱,一心想将其拉为自己支行的大客户。2006年12月的一天,梁骅通过东阳人吕某的介绍在青田开元宾馆认识了吴英。

  从交谈中,梁骅从吴英对“引存款协议”咨询中了解到吴英有想从她那里贷款的意图,梁骅向吴英表示如果吴英成为她支行的大客户的话,她可以想办法帮助吴英盘活资产取得贷款。

  从青田返回丽水后,梁骅即受吴英之邀到东阳考察了吴英经营的企业,考察的结果令梁骅满意。从东阳回来后的当天吴英也来到了丽水,吴英向梁骅表示要到丽水发展,梁骅要吴英先在丽水注册一个公司,这样才可以在丽水贷款,并表示她可以帮助吴英解决贷款的问题。

  当晚,梁骅和吴英等人在丽水曼莎酒吧玩时不慎丢失了自己的手机,虽经吴英出价1万多人民币悬赏,仍然没有找到。第二天,吴英购买了一只价值人民币5100元人民币的手机送给梁骅。

  2007年1月9日,吴英的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梁骅的灯塔支行开设了户头。梁骅也积极为吴英落实资产抵押贷款事宜。梁骅跟市分行信贷处的副处长许某介绍吴英的本色集团是不错的企业,想要市分行为吴英办理跨地区的资产抵押贷款。后许某经调查后告知梁骅:吴英的企业涉嫌洗黑钱,这种跨地区资产抵押贷款不能做。

  在跨地区资产抵押贷款被市分行信贷处否决掉后,梁骅又多次为吴英想办法办理贷款,但均无结果。

  期间,吴英送了一件价值11098元的宝姿羊绒大衣给梁骅。之后,吴英送了一条翡翠项链(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2450元)、一条翡翠手链(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0000元)、一只翡翠手镯(经鉴定价值人民币80000元)给梁骅。

  2007年1月20日,吴英在杭州大厦购买了一只价值人民币75962元的劳力士全自动机械表前往梁骅家,表示将此表送给梁骅老公作见面礼。次日,梁骅老公知情后,斥责梁骅不该收这样贵重的手表,要她退还,但梁再次见到吴英时口头提下老公的意见,并没有归还这表。

  2007年2月5日前几天,吴英联系了某工贸公司到梁骅的银行来为其做存单质押业务,梁骅代表农行灯塔支行与吴英签订了一份引存款合作意向书,同时交代下属为该公司在灯塔支行开户提供便利。该公司于2007年2月5日在灯塔支行办理了开户手续。梁骅又与市分行信贷处的许某沟通,了解法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的操作流程,准备为吴英办理5000万的贷款业务。在办理过程中,工贸公司要求支行出具一份承诺书,要求承诺在一个星期内把存单质押做好并贷款给吴英。吴英也催促被告人梁骅尽快把款贷出来。

  但调查、审核上报、审批这样的操作流程是不可能在一个星期内完成的,而且又是临近年关的时间。当梁骅表示无法这么快操作时,吴英便让梁骅找相关人员疏通疏通,被告人梁骅表示同意。吴英带梁骅去购买了40000元人民币的烟票用于疏通关系之用,梁骅收受了这40000元的烟票。后由于吴英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于2007年2月7日被东阳公安局刑事拘留,这笔存单质押贷款业务便没有再操作。

  2007年3月24日,梁骅在接受东阳市公安局关于吴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关情况询问时,将自己从吴英处收受的全部赃物悉数上交给东阳市公安局。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根据2010年6月5日吴英对被告人梁骅涉嫌受贿的举报于7月5日立案侦查。梁骅归案后如实交代了自己受贿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骅身为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处,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金融业务工作中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264610元,意图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故判决被告人梁骅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000元;犯罪所得予以追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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