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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4.7亿被判死刑
来源 深圳特区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2月25日 09:48 作者 钟彤

 

  被称为“台州吴英”的浙江台州经济开发区兰鑫商务酒店原法定代表人王菊凤,因非法集资4.7亿余元23日一审被判处死刑。王菊凤在听到宣判后当场昏倒在地。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下半年至2008年上半年,王菊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集资用途,并以高回报为诱饵先后向台州50余名社会不特定人员大量集资,并通过被告人李辉彬、陈文敏、伍玉华和梁红(已判决)、童某、孟某等人向社会上更多的人员进行非法集资。共非法集资4.7599亿元,并将其大部分用于投注“六合彩”、家庭消费及支付高额利息或红利,致使1.2249亿元集资款无法返还。(钟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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