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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机构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
来源 成都商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8月18日 10:33 作者
      记者17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为了配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拓宽人民币资金回流渠道,央行日前下发通知,允许相关境外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试点,并对试点期间境外机构的范围、准入方式、投资运作模式等事项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央行指出,允许相关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可为境外机构依法获得的人民币资金提供一定的保值渠道,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必要的配套举措,将有利于促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开展。

  分析人士认为,此举也可视为助推人民币国际化的又一重要动作。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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