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07日 10:11 |
作者: |
朱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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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非标内控审计报告将分四类
朱宇
财政部6日表示,企业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可分为四种,分别是带强调事项段的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期后事项与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财政部会计司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日前联合对《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进行解读。解读文章认为,注册会计师基于基准日(如年末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而不是对财务报表涵盖的整个期间(如一年)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但这并不意味着注册会计师只关注企业基准日当天的内部控制,而是要考察企业一个时期内(足够长的一段时间)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情况。例如,注册会计师可能在5月份对企业的内部控制进行测试,发现问题后提请企业进行整改,如6月份整改,企业的内部控制在整改后要运行一段时间(如至少一个月),8月份注册会计师再对整改后的内部控制进行测试。因此,虽然是对企业12月31日(基准日)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发表意见,但这里的基准日不是一个简单的时点概念,而是体现内部控制这个过程向前的延续性。注册会计师所采用的内部控制审计的程序和方法,也体现了这种延续性。(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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