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新闻晨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25日 09:26 |
作者: |
王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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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审计署23日首次披露了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到2009年底,18个省、16个市和36个县本级的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已高达2.79万亿元。针对此问题,有关专家表示,这绝不是一个小数字,应该引起足够重视,但也不必显得过分紧张,该数据仍处在可控范围之内。 据悉,2009年以前形成的债务余额为1.75万亿元,当年新增1.04万亿元,涨幅惊人。而在这2.8万亿元的政府性债务有96%用于交通运输、市政建设等公益性项目。至于近“2.8万亿”的债务总额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中央财经大学的郭田勇教授将其与我国2009年的GDP与做了比较,2009年GDP的总额是33.5万亿元,而2.8万亿的债务占到了GDP的近一成,国际上在衡量地方性债务是否过量时,关键也是看其占国家GDP的百分比是否超过了10%。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李丹阳博士则举了我国中央政府在应对金融危机时的“4万亿救市”的例子来说明该数额的巨大。 在谈到形成原因时,郭田勇认为,问题主要出在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和遇事晚约束”以及银行等债权方的“信贷放松”上;北航李博士则认为这与地区发展不平衡和地方政府税收的征缴情况有关。数据显示,省、市、本级和西部地区政府的债务风险更为集中。依据李博士的观点,这是地区发展不平衡的一个表现。这些地方政府往往管理、决策能力相对较弱,加之税收征缴成本过高和分税制改革之后税收偏向中央政府,使得其财政收入较低,自然更容易产生更大的债务风险。 那么政府债务的风险到底有多大,对国家经济的发展又有怎样的影响?专家们都持较积极的观点,即风险不小,但危害可控。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经济的迅速增长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政府的投资;“我们若以时间换空间,长远来看这种风险能够减小并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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