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每日经济新闻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17日 08:42 |
作者: |
江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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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江旋 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昨日出席第六届产业组织与管理战略研讨会时透露,近期将出台涵盖《反垄断法》3家执法机构共识的执法指南。 《反垄断法》于去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3家执法机构分别归属于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 尚明表示,从商务部的职责范围来看,《反垄断法》急需出台的法规包括了经营者集中申报的具体规定、程序,如金融企业如何申报,以及相关市场如何界定等问题。 共同出席研讨会的国家发改委价检司司长李镭也透露了将要出台的《反垄断法》相关法规的重点,包括宽大政策的执法将得到细化;调查终止、反垄断法豁免制度也将出台相关规定;另外,如何鼓励举报也将做出具体的规定。 此前,如何协调3家执法机构的执法行为一直是学界讨论的热点。李镭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在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指导下建立一个更有效的、紧密的协商机制。“如果3家执法效果不理想,不排除国务院将3家执法机构合并的可能。”李镭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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