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18日 08:23 |
作者: |
杨斯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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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N记者昨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上海市正在筹备成立第一批消费金融公司,目前已经进入操作阶段。在中国银行和上海银行的参与下,浦东新区和黄浦区将于近期成立消费金融公司试点。 5月1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与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推动消费金融合作。同日,上海市黄浦区政府与上海银行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上海成立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已经酝酿很久了,虽然此次区政府和两家银行签署的只是合作协议,但是上海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已经进入操作阶段。 浦东新区政府表示,在与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后,浦东即将在全国率先启动消费金融试点工作。 而黄浦区与上海银行及部分商家签订合作协议后,已开始对持有上海银行特定银行卡的客户提供消费信贷优惠,但未明确指出具体授信额度。 5月12日,银监会发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将在天津、北京、上海、成都四地进行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征求意见稿》指出,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应为境内外金融机构和银监会认可的出资人,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从银监会发布的试点办法可以看出,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将有助于扩大消费、拉动内需。 一位外资银行人士表示,消费金融公司的利率定价问题值得关注。目前,消费信贷产品的利率上限是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但是上述知情人士认为,消费贷款公司的利率可能不会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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