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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谁负主责 半数市民指望政府
来源 东方早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3月10日 07:38 作者 孙翔;李伟;石毅
 

 两会调查 食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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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佳峰 制图

  东方早报记者 孙翔 李伟 石毅
  不管是关于明星代言食品的争论,还是《食品安全法》实施的作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关食品安全的话题格外受关注。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谁该为此负责?东方民意·东方早报民调数据库刚刚结束的一项调查显示,市民普遍认为防止此类事件发生,主要是政府的责任。有超过50%的受访上海市民认为,国家监测体系有漏洞,给了不良生产商可乘之机。

  此次调查始于两会开幕前一周,通过电话、网络调查结合的方式进行。共有1096位常住上海市民接受调查,其中男性占53.1%,女性占46.9%。所有被调查者中,18岁至34岁年龄段有629人,35岁至59岁年龄段有345人,60岁及以上年龄段有122人。

  政府商家都有责任

  东方民意此次调查显示,面对“去年食品安全问题频繁出现,您认为根本原因是什么”这一问题,有53.28%的受访市民的回答为“国家监测体系不健全”,在所有选项中选择率最高,而且在各年龄层中没有太大区别,显示出社会各界对此问题一致的认同。

  其中,青年(18-34岁)、中年(35-59岁)、老年(60岁以上)受访群体选择此项的比例分别为55.80%、53.91%、38.52%,都是各自群体中最多人选择的选项。

  此外,还有30.20%的人将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归咎于不道德的厂家,“食品生产商受利欲驱动,不道德”。另有11.86%的人认为这是一个技术问题,是因为“食品销售商在进货方面把关不严”。

  很难归咎于单一因素

  还有4.65%的受访市民认为,除了以上三个原因,食品安全问题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

  一位受访者表示,过于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无休止的价格竞争,才是导致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主要原因,这是一个市场集体短视导致的问题,监管不严和生产商不道德都是表面因素。

  还有受访者表示,很难把食品安全问题归咎于单一因素,消费者、供应商、生产商、监管者在自己的范围内都有不当之处,最终才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民调样本

    商家追求利益 政府应做好监管

  毛美菊女士    63岁 退休 早报民调数据库ID01130

  宋雯女士       26岁 企业法务 早报民调数据库ID01122

  周先生       36岁 公务员 早报民调数据库ID00559

  东方早报记者 李伟   

  瘦肉精,三聚氰胺……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接连发生。说到症结所在,宋女士很是犹豫,难以判断发生在政府方面还是生产商方面,“生产商受利欲驱动肯定是有的。”最终,宋女士认为主要责任在政府,“我希望国家能健全食品监测体系。”

  《食品安全法》刚刚顺利通过,宋女士赞赏说,既然追求利润是所有商人的本性,国家就应该制定相关制度,来规范商人的行为,“国家需要通过制定规则来管理市场运行。国外早期也出现过食品安全问题,关键还是要政府加大力气来规范。”

  与宋女士的看法不同,毛美菊女士认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个问题非常复杂,很难说清楚。”

  毛美菊说,食品生产牵涉方方面面,“你看三鹿奶粉事件里,奶农有问题,企业也有问题,因此这是个复杂的情况,不能说谁最有问题。”

  毛美菊将食品的信任票投给了品牌企业,“我现在宁可买贵的高档的东西,有品牌的相对来说好点。只要吃着安全就行,健康最重要。”

  周先生则认为,食品销售商同样要为食品安全问题负责,“我以前在一个小卖铺里买的一袋鸡翅,有些都发霉了。其实很多商家明明知道食品有问题,但还是会进货,而最终吃亏受伤害的还是老百姓。”

  “民意以食为天。”周先生说,只有全社会都重视,才能给百姓一个安全、放心的生活环境。

 

    专家解读

    不是监测体系问题 是未有效监管

  方舟子       中文网络文学刊物《新语丝》创办人,知名打假人士

  东方早报记者 石毅   

  谈到食品安全问题多发的原因,与过半受访上海市民认为“国家监测体系不健全”不同,方舟子认为,现行国家监测体系实际上是健全的,涉及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包括原料、生产、销售等都有相应的部门在管理,和国外发达国家的配置并没有太大的差异,“但问题在于部分监管部门不作为,执法人员不负责。”

  方舟子主张,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需要形成有效的问责制,比如国外公众对食品安全的监督通常有这几个渠道:媒体曝光形成舆论压力;通过司法起诉失职的监管部门,起诉违法的企业;举行调查、听证等。

  为此,他建议,近期可以通过在人大建立问责制来实现有效监管,强化和细化人大对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职能,及时处理不作为的人员。

  方舟子还认为,应该增加食品商家的违法成本,监管部门在企业有违法苗头时就扑灭,并对违法者给予严惩,而不应该纵容他们,对名牌企业更应如此。

    “十倍赔偿”鼓励消费者监督食品

  唐健盛       市消保委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主任

  东方早报记者 肖蓓   

  只有规模化的生产经营模式,才比较容易进行自律、他律。唐健盛认为,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多发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目前食品生产多是“小而散”的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食品小加工厂,今天被查了,明天可以改个名字再重来,企业也不会珍惜自己的品牌、商誉,政府监管的成本太高。而由于食品价值一般不大,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也太高。此外,质检总局、卫生部门都在做食品标准,在标准的制定、执行、监督上,存在不统一的问题。

  唐健盛认为,刚刚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可以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成立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解决以前分段监管、九龙治水的问题;二是“十倍赔偿”确立了消费者监督的激励机制,激励消费者自觉维权,去暴露更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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