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17日 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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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严格控制职务消费和管理费用 据新华社电 关于国内金融机构高管薪酬的争论,由于国泰君安证券“人年均收入百万”事件再次进入人们的视线。尚未走出金融危机的美国政府,近日已出台受救助金融机构高管限薪政策,而近期财政部接连下发的对金融类国企负责人薪酬管理的相关意见与办法,是否能让中国金融高管薪酬发放走上合理轨道? 对金融类企业 高管合理限薪是必然 中国平安董事长2007年年薪4616万元,深圳发展银行董事长2007年年薪2285万元,国内金融机构高管一系列天价年薪,长时间以来一直遭到社会质疑。 但如果说平安与深发展并非“国有”的话,近两年来同样动辄上百万的年薪,也成为了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机构负责人的年薪标准。记者近日从国泰君安证券了解到的情况是,这家上海最大的国有控股证券公司2008年董事长实发83万元,总裁实发80万元,而其2007年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总裁助理以上全部高管更是实发3882万元薪酬。金融类企业全行业高管高薪已成不争的事实。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丁剑平对记者表示,2008年部分证券公司与基金公司业绩损失严重,但其中的部分高管、基金经理仍然拿着与其业绩明显不相称的薪酬。“特别是一些基金公司的投资管理者在基金业绩很差的情况下仍然拿着高薪,这对广大投资者来说显然是无法交待的。”丁剑平说。 职务消费和管理费用 也在控制范围内 财政部近日连续下发了《关于金融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从一定程度上开始对金融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高管进行“限薪”控制。 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的专家表示,根据近日财政部印发的《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暂行办法》,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管最多可拿到280万元年薪。“虽然从理论上看,280万元是限薪的上限,但根据相关绩效评价标准,很少有金融类国有企业高管能拿到最高的一等。”这位人士表示,“不仅仅是基本薪酬,对公司相关人员管理费用的限制也有待加强,有些高管薪水较低但却通过过高的管理费用拿到了实际的高薪。” 对此,财政部《关于金融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也已明确表示,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要切实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加强对经营管理费用的控制和审查,纠正和坚决遏制在职务消费中违规开支和讲排场、摆阔气等奢侈浪费行为,逐步缩小直至取消职务消费。 不能简单与美国“限薪令”类比 相对于财政部近日的“限薪”措施,大洋彼岸深陷金融危机之中的美国,于本月初就已经开始了限薪措施。美国总统奥巴马本月4日宣布,得到政府资金救助的美国金融公司高管工资将受限制,最高年薪不得超过50万美元,根据最新外汇牌价,这个数字约为340万人民币。 对此,国内部分国有金融机构高管及业内专家表示,虽然国内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有待实施限薪,但并不能简单将国内高管的限薪与美国高管的限薪从数字上作类比。 丁剑平表示,对国内金融机构高管限薪与否,要看国家是否对其进行过注资,而那些具有国有企业性质的金融机构高官薪酬肯定要受到限制。但同时,非国有类金融企业根据薪酬与绩效挂钩的原则,也要对股东负责,进行薪酬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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