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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期待更多金融支持
来源 SRC-1 发布时间 2010年10月22日 11:00 作者
 

  为全面掌握金融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近日,人行河南省汝州市支行组织人员深入辖内相关部门、企业及林农家庭,就金融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

  调查显示,汝州市金融机构中只有农信社1家发放有林权抵押贷款。农信社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95笔,累计贷款金额1560万元。截至目前,林权抵押贷款余额390万元,贷款利率分别为8.91%。、9.9%。。

  事实上,在金融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面,确实存在一些问题:

  林业发展资金投入不足。造林及绿化投入资金较大,以种植杨树为例,每亩最少需要投入300元,条件差的地域需要投入近千元。近年一些地方造林标准不高,管理粗放,主要原因就是林业生产周期长,资金投入不足。由于资金投入有限,一些荒山开发及造林绿化项目不能有效实施,生态环境不能得到有效改善,从而制约着林业发展。

  金融支持力度不够。相对于荒山开发及植树造林的资金需求来说,金融部门的资金投入远远不够。以汝州市为例,目前在现有的8家金融机构中只有农信社1家发放有林权抵押贷款,且贷款利率较高,贷款期限全部为1年,这与林业生产周期较长的特点不相匹配。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以下相关政策建议:

  破除融资瓶颈,创新金融服务。林农担保难、贷款难问题一直是制约林业可持续发展、林农增收致富的瓶颈。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开展以林权抵押为核心的金融服务创新。小额林权抵押贷款要进一步建制度、扩规模,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简化贷款手续,充分发挥信贷政策的调控作用,全力支持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发展。

  鼓励民间投资,促进林业发展。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竞价拍卖、招标承包、租赁经营、股份合作等形式吸引民间资本投资林业建设。政府有关部门在土地征用、证照办理、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简化手续,提供优质服务,以宽松的政策环境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参与林业建设,实现由政府部门办林业向全社会办林业的转变,促进林业更好更快发展。 (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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