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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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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推行集体林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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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0年01月22日 14:22</D>
<Author>夏小荔</Author>
<Text>　　90多万亩林地将通过“均股均利”等形式落到农户手中
　　南方日报讯(记者/夏小荔)昨日，记者从林业部门获悉，自本月起，佛山市将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今后，集体统一经营的山林，将把现有林地、林木折股均分给集体经济组成内部成员；也可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采用招标、租赁、转让、拍卖等方式流转。
　　据悉，在今年10月底前，佛山市90多万亩集体林地将通过“均股均利”等形式落实到农户手中。
　　近日，佛山市出台了《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根据该《意见》，佛山市将对所有权属于集体的林地，在产权、流转等方面尝试改革。本次集体林改主要有三项:明晰产权、规范流转、配套改革。《意见》首次明确，在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经过村民会议1/2以上或是村民代表会议2/3以上成员同意，可对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均股、均利等形式落实到农户；而山林经营者可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按照计划，本次集体林权改革，将在今年10底前完成。
　　据佛山市林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集体林地(含责任山、自留山)面积90.57万亩，本次林权改革，涉及南海、顺德、高明、三水4区共约70万人。根据此前的摸底调查，全市林业呈现分布不均、经营模式不同两大特点，“高明区属丘陵地区，林地面积占全市的70%；南海区、三水区、顺德区为平原地区，林地面积较少。在经营模式上，高明区集体林地(含责任山、自留山)经营模式，分为集体统一经营和承包流转私人造林等；其他三区多为集体统一经营”。
　　《意见》发布后，涉及的4个区已经行动起来:其中，本次集体林改的重点高明区，该区已成立了由区长潘志文挂帅的领导小组，并已召开了全区林改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林改工作；三水区已拟定了林改实施方案，目前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同时该区已着手筹划开展试点工作；南海区已初步拟定林改方案，目前正在细化修订中；以国有林地为主、且林地面积较小的顺德区，目前也初步拟定林改方案。（南方日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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