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多万亩林地将通过“均股均利”等形式落到农户手中
南方日报讯(记者/夏小荔)昨日,记者从林业部门获悉,自本月起,佛山市将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今后,集体统一经营的山林,将把现有林地、林木折股均分给集体经济组成内部成员;也可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采用招标、租赁、转让、拍卖等方式流转。
据悉,在今年10月底前,佛山市90多万亩集体林地将通过“均股均利”等形式落实到农户手中。
近日,佛山市出台了《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根据该《意见》,佛山市将对所有权属于集体的林地,在产权、流转等方面尝试改革。本次集体林改主要有三项:明晰产权、规范流转、配套改革。《意见》首次明确,在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经过村民会议1/2以上或是村民代表会议2/3以上成员同意,可对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均股、均利等形式落实到农户;而山林经营者可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按照计划,本次集体林权改革,将在今年10底前完成。
据佛山市林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集体林地(含责任山、自留山)面积90.57万亩,本次林权改革,涉及南海、顺德、高明、三水4区共约70万人。根据此前的摸底调查,全市林业呈现分布不均、经营模式不同两大特点,“高明区属丘陵地区,林地面积占全市的70%;南海区、三水区、顺德区为平原地区,林地面积较少。在经营模式上,高明区集体林地(含责任山、自留山)经营模式,分为集体统一经营和承包流转私人造林等;其他三区多为集体统一经营”。
《意见》发布后,涉及的4个区已经行动起来:其中,本次集体林改的重点高明区,该区已成立了由区长潘志文挂帅的领导小组,并已召开了全区林改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林改工作;三水区已拟定了林改实施方案,目前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同时该区已着手筹划开展试点工作;南海区已初步拟定林改方案,目前正在细化修订中;以国有林地为主、且林地面积较小的顺德区,目前也初步拟定林改方案。(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