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统筹城乡试验正在从明晰产权向要素自由流动迈进。到本月底,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颁证工作将全面完成。届时全市所有的农村土地、房屋、林地等产权归属清晰,这为农村土地资本化、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奠定基础。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成都市统筹委主任付毅介绍,截至去年底,已向农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58.28万本、占应颁证数86.34%,林权证54.21万本、占应颁证数92.72%,房屋所有权证145.67万本、占应颁证数95.42%。
本月底完成确权颁证
成都市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始于2008年。这项改革的重点内容就是:开展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确权登记,创新耕地保护机制,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开展农村房屋产权流转试点。
2007年6月,成都获批国家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都市提出要在“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那么,什么是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在经过“自费试验”多年的之后,成都找到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这个核心所在。
成都市统筹城乡问题专家向记者表示,目前城乡的二元结构突出的表现城乡之间在土地、房屋等资产上:城市土地可以与金融机构对价取得贷款,农村土地就不行;城市的房屋可以买卖,而农民的房屋就不能交易,不能形成资产。
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司长孔泾源在日前召开的统筹城乡发展成都论坛上也表示,城乡差距持续扩大的体制原因就是失衡的要素权利和失范的要素交易。在中国的土地关系、财富关系上,从历史到今天尚未破解的问题,主要是农村生产要素的财权软弱性问题。
实际上,成都市统筹城乡发展的脉络就是,以市场化改革为导向,以“还权赋能”、“农民自主”为核心,以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实现农村资产资本化、推动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
也就是说,继承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改革方向,成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更大力度地向农民“还权”,强化农民对土地和房屋支配的权利,进而形成资产,并可以带来财产性收益。这项改革最终目标就要让农村产权自由、自主流转,城乡土地房屋等产权实现“同证、同权”。
比如,经过产权制度改革之后,相邻的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块土地不会再有因土地性质不同造成巨大价差。而且会在相同土地区位优势下,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形成“同价”。
在日前统筹城乡发展成都论坛上,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总结道,经过几年的努力,成都在推动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上取得了突破。
流转交易下一步改革重点
这项改革的第一步就是要对农村土地、房屋等进行确权颁证;其次搭建起城乡统一的产权交易平台,推动相关产权的交易流转,在流转中实现价值。“确权是基础,流转是核心,配套是保障。”
付毅表示,到本月底,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颁证工作将全面完成。上述统筹城乡发展的专家向记者表示,下一步更关键的要将有关权益进行固化,比如推进承包地“长久不变”的试点;其次要搭建流转交易平台,使得这些要素有效的流动起来。在全面完成确权颁证之后,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流转成为关键所在。
还有专家也表示,确权只是基础性工作,在推进这个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步加快配套性改革的进程。比如应该在土地股份合作、土地金融制度、担保和保险制度、土地管理制度方面进行突破。目前,成都已经建立了市县乡三级产权交易中心,开展了抵押贷款的工作,为各类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流动创造了条件。
《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要求成都在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基础上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允许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出让、转让、出租、作价入股、联营、抵押等形式进行流转。
成都的做法也得到有关部委的肯定。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曾经在都江堰调研时表示,城市和农村的一切改革都始于产权制度改革,产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要素。现在农村的问题在哪里?就是产权不明晰,使用权不规范。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承包地要流转,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也要流转,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就是这一切的基础。(一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