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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委加强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来源: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31日 09:04 | 作者:王颖春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指导意见具体内容看,可概括为两方面:一方面,从药品安全各环节着手,通过加强信用建设,降低药品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的信用风险,如“建立健全药品研制环节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药品企业产品质量信用管理体系”、“完善药品流通体系,健全准入退出机制”等;另一方面,从运行机制建设和保障措施着手,推动建立药品安全信用体系。 该负责人表示,国家将启动该领域的征信工作。在规定诚信记录的标识、存放、保护、检索、留存和处置等规范的基础上,发挥社会性征信机构作用,按照强制性征信、重点征信、引导性征信的不同层次,编制年度征集计划,开发征信空间,初步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王颖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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