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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霸王条款”曝光:不退定金 随意解除协议
来源 金融投资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7月18日 09:46 作者 金文
    日常生活中,你可能会遇到不合理、不合法的“霸王条款”,近日,涉及多个行业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曝光”。你可以拿起以下“武器”到工商局或消委会投诉。

  快递行业

  “未保价包裹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时,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挂号费、回执费 (如发生)的3倍。”

  专家点评:该条款减轻了经营者的经营风险责任和对提供的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安全保证责任,排除了消费者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该条款规定了快递企业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因其不当行为而使消费者遭受损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但由于该条款并不是事先与当事人磋商约定的,仅以自己行业的惯例来确定一个赔偿额度,发生纠纷容易引起争议,也不符合我国法律关于违约赔偿应相当于另一方因该违约行为所受到的损失的规定。

  汽车贸易行业

  “如甲方需委托乙方代办车辆上牌手续,甲方应先对所购车辆进行验收,然后双方另签《上牌委托书》。委托书签署后,视为甲方已同意所购车辆符合交付标准。上牌期间,甲方如需乙方负责保管所购车辆,则乙方应尽力采取必要手段保管好甲方车辆。如因乙方保管不当造成车辆损伤,由乙方负责修复,甲方不得退车、换车。”

  专家点评: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身对所提供商品依法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和保管责任,以及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有质量问题,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旅游行业

  “若人数不够,我社无法独立成团,将提前5天 (含出发当天)通知,全额退还团费,不作赔偿;或我社有权联合其他旅行社共同组团出游,恕不另行通知。”

  专家点评:该条款免除了经营者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侵害了消费者获得赔偿的权利。旅行社因组团人数不够的原因而取消团队计划,应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法给予消费者相应的赔偿。

  金融行业

  “甲方如需终止使用乙方信使服务,可以终止信使服务协议,但对于已支付的各有关费用乙方不予退回。甲方终止信使服务协议后,乙方将终止对甲方提供的所有信使服务。”

  专家点评:如果消费者终止使用银行信使服务,银行有义务与消费者就服务期间的各项费用作一个结算,而非没收在此期间消费者所支付的全部费用,这恰恰是银行利用金融服务合同中的主导地位、为谋取不正当收益而制订的霸王条款。对于未发生的费用,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该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及财产权,当属无效。

  房地产行业

  “若由于行政主管部门等原因,甲方无法取得上述相关报告或者资料,导致 (一)至 (六)项文件资料不齐全的,当该商品房交付时甲方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并提供《房地产 (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 (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则视为该商品房达到交付条件,乙方同意办理收楼手续,甲方不承担逾期交楼的违约责任。”

  专家点评:开发商拟定该条款,显然是想把房地产开发中的经营风险转嫁于购房人身上,自己则 “旱涝保收”。由于行政部门的原因无法取得约定文件,不属于不可抗力,属于开发商违约行为,应承担达不到交付条件的违约责任。 金文

  来源:《金融投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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