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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网络剧微电影审核后方可播出
来源 成都商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7月10日 11:00 作者
    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9日在京就《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回答了新华社记者的提问。

  该新闻发言人指出,《通知》要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切实履行开办主体职责,承担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对播出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负责。在节目播出前,应组织审核人员进行内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上网播出。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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