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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明年起禁止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1年11月29日 08:11 作者 朱宇琛
    ⊙记者 朱宇琛 ○编辑 阮奇 
  
  广电总局一纸“禁止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的指令,让电视台和电视剧制作公司遭遇大挑战。原本已经确定的电视台2012年广告招标额度或将被迫调低,而电视剧销售价格也可能因此受到影响。
  11月28日,广电总局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据悉,为确保新政策得到切实执行,广电总局还专门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电视台立即清理并撤销2012年的电视剧插播广告时段,重新编排节目和广告。对仍插播广告的播出机构,将“给予严肃处理”。
  电视台广告招标或缩水
  “广告插播的限制将给电视台的广告收入带来影响,原本已定的2012年广告招标额度很可能要发生变化。”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均作上述表示。而这一影响的连锁反应就是,电视台对电视剧的购买价格也可能面临调整。
  目前电视剧的插播广告时段大致分为节目预告后(即“XX剧场将为您播放XX电视剧”),电视剧播出中与片尾字幕结束后,不同时段给予广告不同价格。
  本月,包括央视在内的全国各大卫视已经陆续完成了2012年的广告招标,悉数创出新高。其中,央视以142亿元的总额刷新18年来记录。据业内介绍,每年电视台会将广告收入的15%-20%用于购买电视剧。今年热门电视剧的单集售价已经突破200万元,本来业内预期,随着广告收入增加,明年电视剧的销售价格还将“水涨船高”。但如今,电视台此前与厂商谈定的广告价格大有缩水危险,城门失火,电视剧行业很可能成为被殃及的池鱼。
  业内判断分歧较大
  记者对多家拥有电视剧制作业务的上市公司进行了采访,目前业内分为悲观和乐观两派观点。
  由于电视剧为电视台贡献了大约50%的广告收入,悲观派认为,这可能会使广告额缩水一半甚至更多,进而让原本欣欣向荣的电视剧版权价格受到压制。但乐观派则表示,目前尚未听说电视台调整采购预算的消息,且电视台对于优质内容的需求一直都在,相信对于真正有实力创作优秀作品的公司来说,不会有太大冲击。“如果有实质冲击,现在应该已显现出来。”上述人士对记者表示。
  对于广电总局禁令,行业是否有化解方式?而禁令是否会造就如视频网站这样的间接受益者?
  部分受访的业内人士表示,化解方式一定存在,但目前尚不明朗,还需考验参与方的智慧。但“间接受益者”很可能不存在。
  此前有观点认为,由于各大厂商都制定好每年的广告投入预算,这部分从电视台调整出来的费用,很可能会转而投向网络,引发电视剧网络版权上涨。
  不过,一家影视类上市公司高管对记者表示,除非视频网站利用目前的监管空白,也开始在剧集中间插播广告,否则同样加载在头尾,竞争力并未增加,受益空间恐怕十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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