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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称唯冠拥有IPAD商标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4月25日 09:27 作者 姚轩杰
     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4月24日表示:苹果公司和深圳唯冠科技就IPAD商标所有权的纠纷正在走司法程序。根据我国法律,深圳唯冠科技目前仍然是iPad商标的所有者。同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也对此事作出回应,他表示,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目前深圳唯冠仍然是IPAD商标的合法注册人。

   目前,广东省高级法院正在试图调解两家公司围绕iPad商标所有权产生的纠纷。唯冠科技代理律师马东晓表示,唯冠科技一直都在试图与苹果公司达成和解,目前双方争执的焦点是赔偿金额究竟应该是多少。

   业内人士指出,IT行业涉及诸多专利、商标等方面的保护问题,将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阵地”,深圳唯冠与苹果公司商标之争,启示着中国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需要高度重视。(姚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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